更新於 2022/08/08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沉睡之火_第三章_來如流水兮逝如風_8

我把車駛進車庫停好,下車時,諾曼.夏普站在走道入口。
「維洛利中尉,辛苦了,」他舉起手朝我行了個軍禮。
「別挖苦我了。」我露出苦笑,「還是叫我的本名吧,湯普森還好嗎?」
「蕭恩 - 不,你的搭檔正在幫他治療。」夏普笑了出來,「走吧,我帶你進去。」
我跟著夏普走進走道,四處張望油漆已經剝落,略顯殘舊的水泥牆面。
這裡是大英帝國在四零年代,建立的十幾個無名機場之一。
二次大戰時,英軍的輕型轟炸機和攻擊機從這裡起飛,偵察和攻擊在英國四周海域巡弋的德國潛艇。
戰後駐紮在這裡的部隊復員,飛機送進廢鐵廠跟博物館,曾經繁忙的機場成為英國政府的閒置資產。
三天後我跟夏普所在的建築,外面不久前直升機起降的跑道也即將拆毀,改建成讓遊客游泳、喝雞尾酒、欣賞海景的度假飯店。
尤利克.湯普森坐在不久前放著他屍體的不鏽鋼檯上,已經換上風衣裝束的王萬里拿著筆燈,檢查他的眼睛。
「OK,沒有問題,」我的搭檔抬起頭,「你把他們追丟了嗎?」
「是啊,還丟得很遠呢。」我笑了出來。
史賓塞夫婦和漢斯當時看到的,是注射麻醉劑,正在昏迷中的湯普森。
當時我躲在旁邊的房間,當他們要碰到湯普森時就出聲制止,順便在後面追他們一程,給他們機會逃出這裡。
「有他們三個人作證,加上之前在教堂的歐布萊恩警長、還有跟著你的那些空勤團成員。」王萬里說:「用不了多久,大家應該會相信,尤利克.湯普森已經死了。」
幾天前我們一到鎮上的酒館,就遇到喝得醉醺醺,在酒館四處破壞、毆打酒客的馬伕。
我們跟幾名酒客制服了馬伕,送進當地的警局。
我的夥伴賠償了酒館的損失,然後扮成馬伕。
我跟幫忙我們制服馬伕的酒客續攤喝了幾杯後,套出他們也是空勤團的成員,知道湯普森在鎮上的教堂後,請假到了鎮上,但卻沒辦法混進教堂。
以前在市警局工作時,接觸過不少國家的特勤部隊。我自稱是他們的同僚,弄了幾套苦修士的粗布衣服,以苦修士的身份混入教堂。
「謝謝,」湯普森點點頭,「神父還好嗎?」
「聽說我們離開後不久,當地教區派了幾輛黑色廂型車,載著繼任的神父跟裝飾品到教堂,隨車的人清理了裡面,順便把神父送到醫院。哦,他們離開時,連那個十字架也載走了。」夏普轉向我:「這些人到底是什麼來頭?」
「他們是『信使軍團』。」
「信使軍團?」
「聽過宗教裁判所嗎?宗教裁判所原本是為了對抗傳說中的『基督之敵』而成立的組織,後來宗教裁判所因為愈來愈專制、暴力和獨裁,不得不取消時。很多神職人員認為『基督之敵』仍然存在,於是他們組成不公開、不接受任何封賞和品位的武裝組織,對抗違反教義,甚至會危害教會存在的個人和團體。」我說:「不講別的,你真的以為靠我們警察的斤兩,抓得住那麼多『喜歡小孩』的神職人員?」
「那他們怎麼會到這裡來?」
「應該是你的神父朋友向教廷報告,『信使軍團』認為需要保護湯普森,他們才會派那個新神父過來。」我說:「大部份『信使軍團』的成員,會攜帶一個存放裝備的武器匣,所以你一提到新神父上任時帶了個大型的十字架,我才會懷疑神父是不是『信使軍團』的人。」
三年前在各個傭兵團體為市警局蒐集情資時,『信使軍團』透過市警局找上我,為他們設計一副內含武器的裝備匣,還有一對可以斬斷馬克西米連鎧甲的長劍,長劍可以合成一把雙手重劍,劍身內還藏有可以發射多種彈藥的槍支。
我在瑞士和義大利邊境山區,一座有很多古董鎧甲可以試刀的城堡工作了一個月,最後交給他們一副原型跟設計圖。
「他們有時必須生擒對方,所以長劍上的槍枝可以發射削減威力,裡面裝了灌血漿布袋的衝擊彈,彈頭擊中目標時裡面的血漿會噴出來,衝擊力能讓一個成年人昏死過去,但是一個鐘頭內就會醒過來。」
「當你拿著那把劍瞄準我時,我原本以為你是來真的,」湯普森說:「直到你夥伴提到勞倫斯神父和茱麗葉修女。」
「勞倫斯神父跟茱麗葉修女?」夏普說:「難不成 - 」
「『羅密歐與茱麗葉』裡,勞倫斯神父給了茱麗葉一種服用後會假死的藥,讓她可以逃離家族的監視,」王萬里點頭,「不過士圖不但能編出孤兒院的故事,還知道要補一句『你馬上就會跟他們一樣了』。」
「說到這個,」夏普說:「歐布萊恩告訴我,真正的馬伕一天根本講不了幾個字,如果你扮成他,怎麼跟士圖交換消息?」
「用手語,」我的夥伴說:「那一次士圖來找我,我們表面上談馬匹的障礙賽,實際上士圖提醒我史賓塞夫婦是以長針為武器的暗殺專家,我則提醒他學生也是恐怖份子,還有歐布萊恩其實是警察。」
「所以你才會一天到晚磨那把鍘刀?」湯普森問。
「以前中國的農民遇到盜匪襲擾村莊時,把鍘刀拆下來當成武器使用。而且鍘刀的刀身厚重可以練力,有些武術門派就把鍘刀當成正式的武器設計招式,還取了『戰身刀』的名字。」王萬里說:「這種刀看起來笨鈍,但只要使用得法,可以剋制大部份的近戰武器,或許也包括史賓塞夫婦的長針跟改裝眼鏡在內。」
「您應該早就知道史賓塞夫婦的身份,那晚才會拿著鐮刀要去襲擊他們吧。」我說:「被我發現後,您應該用自己妻子跟女兒的故事,改編成史賓塞夫婦搶銀行的版本。不過裡面有個小小的問題。」
「哦?」
「我以前在紐約市警局工作了五年,如果綁匪跟我們要車,我們不會給他們可以容納所有人的車款,」我說:「當車子在面前,劫匪卻發現坐不下他們跟人質時,就會開始慌張。有時我還會扮成駕駛,趁他們慌張時朝他們開個,呃,一兩槍吧。」
湯普森笑了出來,「夏普,你說這些人是美國來的記者?」
「承認吧,老弟,」夏普拍拍他的肩膀,「不過他們可不是沒事跑來這裡救你喔。」
「謝謝你們救了我一命,」湯普森坐直,望著我們,「我這個老頭子有什麼好東西,值得兩位從美國跑過來?」
我拿出當年在警校時的照片放在不鏽鋼檯上,指著身穿藍色警服的易千帆。「您認識這個人嗎?」
湯普森低頭仔細端詳,「我看看...等一下,這個人...他是不是雙腿癱瘓,坐在輪椅上?」
「沒錯,您認識他?」
「他是我的徒弟,不,應該說是助手。我跟『夜行軍』裡的人都叫他『安徒生』。」湯普森說:「他以前是警察?」
「不。」我搖頭,「因為意外,他在警校畢業前就退訓了。」
「難怪啊,」湯普森把粗糙的雙手放在膝蓋上,就像個準備要講故事給蹲在一旁小孫子聽的老爺爺,「我第一次看到他時,就覺得他像七年前的我。」
「那您跟他是什麼時候認識的?」王萬里問。
「五年前在倫敦,」湯普森咯咯笑了一聲,「當時他還威脅要殺掉『夜行軍』的幾個組長跟我。」
他抬頭望向頭頂閃爍不定的日光燈,語音有點朦朧,聽起來就像降神會裡靈媒被神靈附身後的喃喃低語。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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