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大樓三房兩廳加車位,但車已經不太常開了,平常也只她一個人。
專櫃化妝品和名牌衣服,一半以上吊牌都還沒拆,上次化妝也不知道是多久以前。
一雙兒女都在外唸書,寒假勉強回來露個臉,假期一完,坐上高鐵又往天涯海角去了。
她在陽台為蘆薈澆水,星期四的下午,房子裡安靜得讓她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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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中庭有幾個歐巴桑在聊天,孫子們騎著有輔助輪的腳踏車晃悠笑鬧。
歐巴桑?今年五十三,她發現自己可能也不算小姐了。
以前也會帶著一雙兒女,和其他媽媽們上親子餐廳;有時假日先生回家,也會和他的同事們一起去露營。
如果這份幸福一直持續下去,不用幾年,她大概也會帶著襁褓中的孫兒,加入社區中庭小聚。
撐起黑色雨傘,她不願再多想那些。
「這場雨下了整整一個月,水漫出圍籬,淹進城市每一個人的面孔裡。」
大學第一次嘗試寫小說,就是以雨為題;沒想到半輩子過後,還真讓她遇上這場大雨。
小說裡主角在常去的書店,遇到同樣喜歡一名冷門詩人的男子。他們談了一下午,發現彼此都著迷於魚雁往返的古典浪漫。於是留下彼此通信地址,往反方向走入雨中。
後來她和先生就是這樣遇見的,可能她太渴望一場小說般的戀愛。信,她也都還留著。
出了大門右轉,過一個街區,百貨公司地下街的超市。她常常來這裡,手推車喀啦喀啦的聲音,足以逃避家裡的寂靜。她會選兩顆正好熟透的酪梨,然後想起先生已經不太回家吃飯,一個人,一顆其實就夠了。
小說的主角後來搬家,忘了給男子寫信。待想起時,舊居門口堆滿男子寄來一天一朵,被雨淋壞、枯的和新的花。主角頭也不回地循男子的地址奔去,「陪我離開這個爛地方!」恰巧遇到,對正要出門的男子說。
她其實真想逃走,不過她的愛情早已死於生活。結縭二十多年,最終逃不過相看兩厭。
走出超市,遍尋不著黑色雨傘。五十幾歲的人,就在超市門口哭了。
偷傘的人、不停的雨、丈夫的欺騙、自己的裝聾作啞。
該死的雨。
不過一個街區的路,她反正走入雨裡面。
「原來淋雨一點都不浪漫。」她一邊哭,腦袋卻忍不住這樣想:「打在身上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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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洗過澡,發現身體和思緒無比清爽。
在更衣室裡想找一件最舒服的睡衣,翻來找去,卻看見那些吊牌都沒剪的新衣服。
鏡子前一件件比劃,「這件應該配個俐落點的眉毛」、「頭髮弄捲一下會好看很多」、「沒有紅唇配這件就太黯淡了」。
於是坐在梳妝檯前,久違地為自己上了妝。
小說裡的主角最後和男子來到一座溫暖乾燥的城鎮,故事就結束在這裡了。她以前認為這樣的結局就是終點。
翻出抽屜裡的汽車鑰匙,和那張等她簽名就算生效的離協議書。
她把妝卸掉,換上一件純棉T-shirt,整理好一個行李背包。
加法不再錦上添花,減法未必落井下石。
鑰匙和文件就在床頭,明天一早,她要離開自己的牢籠。
就算只她一個,她也想找到屬於她的溫暖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