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0|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單身事實聲明書。



    今天埔里法庭一日奔波,
    終於把借用學校會館的契約公證搞定了;
    還好這次沒有再發生國道悲劇

    抽號碼牌,等待期間觀察了一下。
    申請公證的人還不少,很有在地的味道。
    前面3位,
    就是來公證農地租約的。
    而公證人很年輕,雖然一頭白髮。

    「叫什麼名字?」
    「某某某。」
    「做什麼的?」
    「農業。」
    「種什麼?」
    「番茄。」

    這樣一問一答,好像在審案,
    語氣算是有點不客氣;
    雖然,我想是習慣了,可能沒有惡意吧。
    說著,
    農民被小小地唸了一頓。

    「租幾年?」
    「3年。」
    「從101到102怎麼會是3年?」
    「是3年啊。」
    「吼,101年2月到102年2月是不是1年?到103年是不是又一年?」

    就像這樣。總之是辦好了。
    但農地公證費好貴,一年好幾萬。

    終於換我了。
    大概是聽到我跟保管組許小姐聊天,知道我們是老師,
    他的語氣似乎比較客氣,
    「某某某…先生嗎?」
    「先生」2個字加得有點遲疑、有點吃力。
    不過總算也是辦好了,
    公證費1500元。我出的。

    鄉下的小法院,大概就是這種風景吧。
    我也不曉得這算不算「階級」。
    也許不是,
    但也許有些更深層的東西,存在於那裡。

    ××××××

    等待期間,
    我發現桌上有各式各樣的公證文書範例,
    其中,
    赫然有「單身事實聲明書」!
    我忍不住大笑,
    這實在太好玩了。

    為什麼會有這種東西?
    許小姐解釋云,辦異國婚姻就需要這個。
    原來如此,
    但「單身事實聲明書」真的很妙。
    感覺上辦了這張是在宣示:

    「欸!我單身,不是劈腿!」

    有興趣的可以在法院網站
    下載範本。


    對了,公證大人拿著我的身分證,一直打量: 「是本人嗎?」 我是怎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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