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無效訴訟要提出哪些證據?離婚後悔了都能提出離婚無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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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氣之下答應對方的離婚請求,簽字後才後悔得要命。但是婚都已經離了,對方也沒有復合的意願,到底該怎麼辦?上網查過不少資料才知道可以提離婚無效,可是真的有這麼簡單嗎?要是沒有證據是不是打官司也沒用?

  任何案件打官司都有一定的難度,況且離婚相關案件是雙方都已經簽好名,還親自到戶政機關登記,如果能隨隨便便無效,那以後恐怕就沒人敢再相信契約了。

  想要離婚無效還是有一定的方法,但為了爭一口氣跑去提告或每天威逼利誘對方是沒用的,還是得照著規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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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無效通常以離婚證人不合法為由?

  畢竟簽協議的是當事人親自簽的,要隨便毀約是不太可能。但如果證人只是網路上隨便花錢買來早已簽名的協議書,或是找個不認識的人隨便給錢請對方簽名,這恐怕就有離婚無效問題。因為證人根本不知道是誰要離婚,更沒有親自確認雙方離婚的意願,這樣的證人形同虛設。

  若其中一方以證人來提起離婚無效訴訟,法院會針對協議書的證人調查,有必要時也會請求對方到場說明。要是當初找的離婚證人是對方好友,對方不願意出面作證或不肯說實話,恐怕就要提出其他證據來證明證人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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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欺騙或在神智不清的狀況下簽協議書恐離婚無效?

  有些人為了快點離婚,會趁著配偶精神狀況不佳、喝酒的狀況誘騙對方簽名並前往登記離婚。更過分的人甚至還會恐嚇對方離婚,稱不離婚就對其家人不利,讓對方在擔心害怕的情況下非自願簽下離婚協議書。

  以上手段由於違反法律與社會秩序善良風俗,離婚是不具效力的。但事情都已經經過一陣子了,要還原當初情況實在不容易,只能提供其他相關證據來證明之前的情況。像是在場證人、對話紀錄、錄音等,都是很有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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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只是因為離婚後悔,沒有其他不合法的地方,如何挽救? 

  如果實在沒有其他離婚不合法的證據,就真的只是個人問題,也很難故意做假證據來打離婚無效官司。建議透過其他方式來把配偶給追回來,不然就是尋求心理諮商協助,從當初離婚的原因以及婚姻關係中發生的糾紛來解決根本問題,才不會弄半天結果把對方越推越遠。

  要是您認為自己當初離婚確實有爭議卻提不出相關證據,也可以諮詢律師來討論該怎麼蒐證或撰狀更能讓法官相信自己,以其他方式來爭取到離婚無效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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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其實一點都不難,但許多人總是在無意識中把框架侷限在死板的法律條文內,而疏於考量前因後果,導致自身會不小心做出錯誤的決定,弄得整個離婚過程都跌跌撞撞,還無法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 讓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來為您解析,到底整個離婚過程中是哪裡出了問題才無法離婚,又該用什麼方式來爭取對自身更有利的離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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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一個重大的人生決定,充分了解離婚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對於雙方都是十分重要的。本文提供了在離婚過程中需要注意的結婚財產分配、監護權和探視權等問題的相關解釋和建議。
除非是外遇訴訟與離婚訴訟並進,否則已經離婚後一陣子才回頭告外遇,對受害人而言還是有點吃虧。畢竟只要對方狡辯說,是在離婚後才找到新對象,加上又沒有明確時間點和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婚前就有外遇,也很難讓法官信服。
雖然沒有明確指出病患們的家庭、生活背景,但以年齡及性別來推估,可以大概猜到還是已婚婦女佔大宗。別以為家庭主婦很輕鬆,她們面臨到的困境一般人無法想像。不只沒有薪水,更沒有休息時間,每天都像在上班一樣,還無法離職。更讓人崩潰的是,配偶對此不諒解,還變本加厲做出傷害家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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