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5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新舊建築法規差異點?買舊屋前必看,921後建築法規變化

興建時期鑑定:

最危險的興建時期:民國63年以前

民國63年以前,台灣的建築法規是沒有地震的抗震要求的,因此民國63年以前興建的房子,基本上不具備地震抗震力


次危險的興建時期(民國63年以後,88年以前)

這一段時期雖然有了地震力的設計規定,但尚耐震設計及抗震施工細節的詳細規定


建築物的耐震設計,要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的規定,根據這些規定,建築物的抗震能力隨著新版本的發布而提高,意即2003年後「掛號申請」的建照,才符合較佳標準。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 起初於1974年發布。
  • 1982年後,根據建築物的用途,加入了地震力係數的區分。
  • 1989年、1997年:

增訂了盆地效應、土壤液化評估的細節,並做大幅度的更新。因墨西哥大地震、日本阪神大地震的災情。

  • 1999年921地震後:

該規範針對設計地震力,做了全國性的修改,除了北、高之外,其餘的「中震區」都改成「強震區」,設計地震力係數都從0.23g調整至0.33g。

  • 2005年12月21日後: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真正完整,這次修改將全台7組斷層、以及地盤類別納入影響因子,斷層兩邊12公里分成4個級距,愈靠近斷層抗震係數放大愈多,標準也愈嚴格。而地盤類別,則對於地盤軟弱的北、高較有影響,該次修正於2006年1月1日生效。


  •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是跟著美國ACI規範走,美規每3~5年就會有新版出現,台灣會依據國內情況在數年後跟進,就規範的角度來看,愈晚興建的建築,抗震力自然是愈完備。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

  • 2003年1月1日:

實施之初,就已接近現貌,著重於鋼筋綁紮等工法規範,包括箍筋135度彎鉤等觀念。

  • 在這個時間點後請照的建築,基本上就沒太大問題,但如果在斷層帶、或軟弱地盤影響的範圍內,則是選擇2006年後請照的建築物會更安全。
  •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是源於1945年頒布的《建築技術規則》,沿用數十年後,許多都已成了老舊觀念,但該規則屬於法條位階,需要經過立法院才能修改,並不容易,因此2002年營建署委託學術單位製作《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不僅更新、公告快速、也更具立即性。


如何查詢舊屋依據哪一規範審查?

  • 民眾想查詢房子的請照時間點,只要有使用執照,就可找各地方政府查證,確認建照的「掛號日期」,只要在法規頒布實施後掛號申請,都會依據新法規來審查,如果是實施前1天掛號,則會沿用舊法規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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