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3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山寨探案實錄 阿Sir你幫吓我

山寨探案實錄 阿Sir你幫吓我


https://youtu.be/TYUInU280h0


吳容根1970年出生,只有小三程度

在油麻地避風塘對出海面

一艘躉船上操作起重機,花名「大口」


吳容根婚後育有兩兒子

分別於1990年及1994年出生

1995年,吳容根與元配離婚

2006年,吳容根與躉船同事黃愛明結為好友

兩人經常到風月場所消遣


鍾明芳1976年出生

婚後在舞廳任職公關,藝名「雅雯」

「唔係好飲得」,主力陪客唱歌


2011年,吳容根與黃愛明到舞廳消遣

吳容根認識鍾明芳

兩人在吳容根工作的躉船上同居


2013年2月15日晚上

吳容根、鍾明芳、黃愛明在躉船上打邊爐

吳容根與鍾明芳回房睡覺

黃愛明睡在躉船的沙發上


早上,吳容根拍醒黃愛明

問他知不知道鍾明芳下落,黃愛明說不知道

吳容根說鍾明芳可能已離開

查問黃愛明兒子,是否有駁船接鍾明芳上岸

之後拿走幾件衣服,遺下電話及銀包離開


珠江船務高速船有限公司營運金光飛航

旗下雙體噴射船「四季名店」號由澳洲製造

有四台柴油引擎推動,逾一萬二千匹馬力

主要透過渦輪產生水力噴射推動


「四季名店」號來往港澳

日常以大角咀海輝道對開約三百米外海面錨地

靠向補給船進行保養及補充燃油


2013年2月16日凌晨

「四季名店」號駛住大角咀海面錨地時

船長發現其中一邊引擎運作不暢順

懷疑推進器進水口被垃圾堵塞

泊在補給船後逐段檢查


早上七時許,船員打開艙底門檢查入水口

隱約見到疑似人腳物體,卡在入水口隔槽內

通知負責人報警


多艘水警輪及消防船接報到場

海事處船隻在現場外圍巡邏

阻止其他船隻靠近


消防蛙人乘小艇靠近雙體船,潛落水搜索

在船底發現一具女性屍體

左手手臂缺失,上身衣服被扯爛

女屍打撈上水,由水警輪運返水警基地調查

女屍身上無任何身份證明文件


消防蛙人在海中搜索失蹤斷肢

經兩小時行動,未有任何發現


早上十時許

水警總區重案組探員登上噴射船調查

了解該船曾駛經航線,以確定屍體漂浮位置


法醫初步檢查,估計女死者年約三十至四十歲

衣衫懷疑被船隻機器絞碎,以致上半身赤裸

身體除左手臂殘缺外,其他部分完整

屍體腐爛程度不算嚴重,估計墮海時間不長

死因是溺斃,詳細情況有待進一步驗屍


案件暫列屍體發現案處理

水警重案組跟進,循失蹤人口方向調查


法醫詳細驗屍後,發現女死者頭部有撞擊傷痕

體內血液酒精含量很高


警方稍後發出女死者拼圖

呼籲市民提供線索


2月21日,吳容根(43歲)到旺角警署報案

向旺角警署助理值日官聲稱

警方發出的大角咀女浮屍拼圖

與他的女友鍾明芳(37歲)相似


旺角警署一名女警為吳容根錄取口供

吳容根說2月15日晚上

與鍾明芳在柴灣家中吃晚飯,其後發生爭執

由於他要開夜班,因此先回房睡覺


晚上十一時,吳容根睡醒時已不見鍾明芳

以為鍾明芳已返回屯門家中

一星期後仍未能聯絡上鍾明芳

向鍾明芳丈夫和朋友查詢,都不知她的下落

看到警方發出的拼圖與鍾明芳相似

於是到來報案


旺角警署通知水警重案組案件主管

主管派探員到旺角警署

安排吳容根到殮房認屍

最終確定女死者是鍾明芳


水警總區重案一隊偵緝警員陳冠生

為吳容根錄取口供

吳容根說與鍾明芳在躉船上喝酒

他喝醉後醒來時,已不見鍾明芳蹤影


吳容根是最後見過鍾明芳的人

鍾明芳最後出現地點在躉船上

晚上,陳冠生與吳容根到躉船調查


陳冠生與吳容根離開躉船

返回水警總部錄口供

吳容根突然對陳冠生說:

「阿Sir你幫吓我,我真係錯手殺佢(死者)」


陳冠生拘捕吳容根,作出警誡

吳容根承認案發前與鍾明芳在躉船上打邊爐

吳容根飲了二十罐啤酒 ,鍾明芳飲了三罐

兩人酒醉後發生爭執推撞,吳容根推開鍾明芳

鍾明芳失去平衡,倒地時頭部着地失去知覺


二十分鐘後

吳容根發現鍾明芳沒有呼吸,將她拋落海


2月24日,警方落案控告吳容根一項謀殺罪名

2月25日,吳容根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經過連串司法程序,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吳容根否認謀殺罪名,承認誤殺罪名


2014年7月4日

控方傳召負責調查此案的偵緝警員陳冠生作供

代表吳容根的律師盤問陳冠生說

陳冠生當時已知死者身上有表面傷痕

吳容根是最後見鍾明芳的人

何以不視鍾明芳是疑犯


陳冠生解釋

到警署接見吳容根時,案件仍列作屍體發現案

當時未有明確證據,核實吳容根說話的真偽

沒有視吳容根為疑犯


律師說陳冠生講大話

吳容根遭警方「屈打成招」

陳冠生否認有此事


7月16日

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四十五分鐘

一致裁定吳容根誤殺罪名成立


代表吳容根的律師求情時表示

吳容根一直對鍾明芳呵護備至,無意殺害她


法官判刑時指出,誤殺是非常嚴重罪行

吳容根雖然並非有意圖殺人

但確實引致一條人命喪生

嚴斥吳容根從來沒有顯示悔意

唯一可予酌量減刑理由,是他過往沒有案底

判入獄八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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