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二三四是連貫的,一旦送件之後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等待,一旦審查員開始審查並發現其他的案例有相同的發明時,會給office action的文件,這時通常要和審查員及專利律師進行溝通,必要時三方(examiner, patent attorney and inventor)會開會,發明者可以在會議中發表自己的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的地方,來獲取審查員的認可。根據專利案件的情況,office action有時候會有兩到三次,發明者通常也會就審查員給的意見進行局部 claims 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