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理解為,美國商標局審核時,要確認這個商標是你要用,而且已經在使用中,然後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的商品或服務已在美國當地使用中,凡指定商品都要準備一份使用證據,且照片需清晰可見,當然最重要的是把你的LOGO秀出來,不是只拍商品外觀。
使用證據不被接受的常見原因
- 使用證據中未呈現清晰、完整、未經變換之商標圖樣
- 使用證據中未對應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務 (ex. 指定t-shirt為商品,而使用證據卻為客製化印製t-shirt的服務)
- 使用證據並非商業使用。
例如產品照片使用後製加上商標圖、實際上並未販售出貨的商品、或訂購單、發票、辦公室庶務文書(信頭、名片等)、海空運提單、宣傳冊、無URL或是日期的網頁資料等。
- 顯示商標的網頁或網站照片,但該網頁並無足夠資訊下單、購買資訊。(軟體類商品之網頁並無足夠資訊下載或購買該軟體)
原文來源:美國商標申請,使用證據準備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