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現在可以簽約了嗎?》

2024/03/21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法務日常的工作之一就是審閱合約。


當然,拿人薪水與人消災,吃人頭路自然也沒什麼話好說,而通常看合約就是承辦把檔案拋過來,法務確認好公司的商業條件跟底線後,就在汪洋一片的文字海中翻滾搏鬥,勢必在公司可接受風險的底線下,完成修改以及審閱的任務,然後再把檔案交付給承辦人員,隨即就是漫長的等待。


何謂漫長?


基本上而言,承辦收到修改後的合約,會回傳給對方的承辦人員,而對方的承辦人員再轉交給他們內部人員,像是法務、財務等等,這一來一往間,一周內有回覆都算上祖上積德,否則慢則半個月,甚至好幾個月沒消息,也是所在多有。


然而,快節奏的產業,比方說電子業,他們的業務渾身是勁,三天兩頭威逼之下,總是有機會加速作業,然而,有時也不免懷疑,我方的業務究竟是不是對方派過來的間諜,居然為了談下生意,所以的不平等條件全都一股腦地囫圇吞棗,不知情的話,還以為是不趕快簽下來,公司就瞬間倒閉,明明花錢是大爺,結果我方人員反而是跪著做生意,只怕沒有當場表演膝蓋走路,彩衣娛對方了。


「等一下三點開會?」接起電話,業務劈頭就是問句,不過這不是請求,基本上是篤定的指示。


「討論什麼?」我沒否決,慢騰騰地轉著筆,用問句回答問句,腦袋同時飛快閃過這陣子處理過的合約,思考等會可能要面對什麼。


「我們跟XX公司的NDA。」業務也很乾脆,直接把名稱說出來,「我訂會議室。」


不置可否地應聲,我隨即在outlook搜尋打上關鍵字後,隨即出現一排往來對話的郵件,我瞇起眼睛,把信拉到最下方……


「噢,上星期的信。」我點開檔案,記得這是對方版本的NDA,我當時大改一番,畢竟對方的版本就是比較照顧自己,結果對方氣勢萬鈞地否決那個修改後的檔案,業務三催四請要我高抬貴手……


奇怪,明明機密資料是業務他們單位擁有,怎麼好像不用錢一樣隨便亂給出去。


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中文也就是保密合約,雙方在正式合作前,可能會有機密資訊的往來,以便相關評估,因而需要事前簽訂保密合約,在審閱前,要先確認是單方還是雙方版本,再確認內文要求的義務是否都可以做到或是註解提示風險。


看向時間,半小時後開會,距離上次把版本修完再丟回去給業務後,明明才剛過兩天,現在直接約開會,到底是要討論什麼?


沒有多想,跟主管報備我要跟業務開會後,我來到會議室,業務已經打開投影機,將合約放大在螢幕上然後問我,「那現在可以簽約了嗎?」


「啊?」我下巴差點掉下來。


欸欸欸──為什麼連合約都不寄送出來,就直接抓我過來開會說要簽下去啊?


「他們明天就要過來,打鐵趁熱。」業務眼神篤定,完全不想要給我反駁的空間。


「那你檔案寄給我就好了,還特地約會議室開會幹嘛?」瞠目結舌,還要我特地跑過來一趟,簡直浪費時間。


「投影機放大看,直接口頭討論比較快。」業務將滑鼠游標快速往下拉,「如果你沒問題的話……」


業務停下手中的動作,拿起旁邊的一疊紙,露出金燦燦的笑容,「那我等等就直接拿去蓋章了,明天就可以直接交給對方。」


「當、然、不、行!」


    分享一些荒謬小故事的地方,法務相關介紹可參閱IG:angrylegal(法務氣噗噗)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