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接洽不少客戶想要加強自身的保障,但唯一的共同點是:都有體況(身體狀況有異常),這時候我都會告知客戶說:「還是可以嘗試投保,但需要在要保書上面誠實告知(註一),之後會要求提供過往就診的病歷、檢驗檢查報告等以及可能體檢。」
當然結果可能會是
1.加費承保
2.除外承保
3.延遲承保
4.拒保
回歸到風險本身,因為無所不在,小至擦挫傷、大致罹患需要長期治療的疾病,甚至身故都算,或許小風險還可以自己承擔,但由於風險的「不確定性」關係,若是遭遇大風險而無法承擔時,這時候可能就會壓垮一個人的精神意志和經濟狀況,甚至是整個家庭,若有提前規劃保險,則可以將此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而在風險管理上,會談到風險四象限,可藉由此象限評估目前的風險狀態在哪,進而決定要用哪種方式面對風險
以這次的新冠肺炎Covid-19為例:
1.風險發生的頻率高、損失也高:採風險避免(規避)
Eg:因害怕感染Covid-19,所以待在家不要出門
2.風險發生的頻率高、但損失低:採風險控制
Eg:出門戴口罩避免染上Covid-19
3.風險發生的頻率低,但損失高:採風險轉嫁
Eg:購買防疫保單,將染疫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若不幸染疫可以獲得理賠
4.風險發生的頻率低,損失也低:採風險自留
Eg:不採取任何防疫措施,但若真的染疫要承擔變重症的風險
風險四象限
所以有沒有發現,保險他只是在面對風險時的一個選項之一,當然您可以決定透過風險避免、風險控制和風險自留來面對未知的風險,但萬一有一天,想透過保險轉嫁風險時,但碰到一開始提到身體有狀況時,規劃保險變得是重重阻礙,甚至是無法規劃時,這個是不是也是一種未知的風險呢?那若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該怎麼面對呢?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這句是一句老生常談的俗語,人人都知道,但有時候都會認為我不是那個突然遭遇風險的那個人,在面對風險時,人會突然變得渺小,所以應該趁「身體還健康」且「經濟狀況寬裕」時即早規畫保險,若這時有規劃好保險,則可以從容不迫面對風險!!
註一:購買保險時,因依照要保書上面的健康事項做誠實告知之行為(書面詢問主義),若未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可依照保險法64條,於訂立契約後兩年內知道有解除的原因解除契約(需於知道可解除的原因1個月內行時解除權),並於同法25條規定不退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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