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8|閱讀時間 ‧ 約 33 分鐘

Ghost in the VCR machine—— AI 讀報錯了嗎 ?

    ▌Ghost in the VCR machine—— AI 讀報錯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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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一年前的今天,有本叫做《從前,有個錄影帶店》的小書在台灣出版。不是什麼多麼值得慶祝的週年,但昨天的國際新聞簡直就像在慶祝這件事一樣,完全地回顧了該書的第三章〈行動代號:全面圍堵——好萊塢如何試圖殺死錄影帶〉的完整情節——


    Microsoft 這幾天向法院提出了文件請求撤銷紐約時報指控 Microsoft 和 OpenAI 侵權的訴訟,而理由則是 AI 和當年曾被好萊塢圍堵的錄影機一樣都是無辜的!


    就像自動鋼琴、影印機、個人電腦、網際網路和搜尋引擎等等通過著作權考驗的創新技術,「著作權法對 LLM 大型語言模型構成的阻礙,並不會比其對於 VCR 錄影機的阻礙更大」律師寫道。



    ▲ AI 都幹了些什麼壞事?


    在紐約時報的訴訟之前,過去幾個月早已有大量作者對開發 AI 模型的公司提告,希望 AI 停止閱讀他們的作品。


    比如去年7月脫口秀喜劇演員 Sarah Silverman 就同時對 Meta 和 OpenAI 提起訴訟,指控兩家公司未經同意將她的自傳拿去餵 AI。不過加州法院上個月已經駁回了她的訴訟。


    而引發更多關注的是去年9月的另一起控告 OpenAI 大規模竊取智慧財產權的訴訟。原因無非就是該案17名原告當中包含了赫赫有名的作家如 George R. R. Martin (《冰與火之歌:權力遊戲 A Game of Thrones》)、John Grisham(《黑色豪門企業 The Firm》)、Jodi Picoult(《姊姊的守護者 My Sister's Keeper》)等大家耳熟能詳的人物。


    不過紐約時報仍然算是為大型媒體集團開了第一槍——


    去年底聖誕節剛過,紐約時報就正式向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告訴,指控 OpenAI 和 Microsoft 侵權,未經同意就使用他們集團已發表的數百萬篇受著作權保護的文章來訓練 AI,並建構 LLM 大型語言模型。


    除了侵害著作權之外,紐約時報也指控 ChatGPT 實際上使用了竊取的成果來達成不公平競爭的效果。使用者發問之後,AI 直接依照紐約時報過去的報導作答來滿足使用者,而使用者因此再也沒有動機造訪紐約時報官網。


    以 Microsoft 旗下已整合 ChatGPT 技術的搜尋引擎 Bing 為例,使用者搜尋特定商品時會得到和紐約時報所經營的商品評測服務 Wirecutter 幾乎一模一樣的答案,但完全不會提供連回到紐約時報或是 Wirecutter 的連結。紐約時報認為自家的廣告和訂閱營收因此受到了侵蝕。


    紐約時報的另一個指控是 ChatGPT 提供給用戶的答案中經常含有偏差的 AI 幻覺,反過來損傷了紐約時報的品牌。比如在 Bing 上搜尋「15個有益心臟健康的食品」,會得到3個來自紐約時報報導中的食品和其他12個 AI 自己增添的東西,然後標示說這些答案整理自紐約時報的報導。



    ▲律師說:沒有屍體就沒有謀殺案


    本案和當年 Sony 的 Betamax 錄影機被好萊塢片廠控告侵權案非常相似的地方是,被告的都是工具的生產者,而非侵權行為的當事人。就好比謀殺案的被害人家屬去控告生產刀子的公司,指控是殺人罪的共犯,理由是他們可以預知自家產品會被用於侵害他人權利。


    容我抄錄一段來自《從前,有個錄影帶店》中的段落:


    「錄影機並不是今日拷貝文化的開端。攝影機翻拍之於藝術畫作、影印機影印之於印刷出版品、錄音機轉錄之於唱片,早在錄影帶之前我們已沉迷於「拷貝」超過百年。


    美國法院透過判例建立了一種「secondary liability 間接侵權責任」的法律觀點,認為引誘、促成或實質幫助他人進行侵權行為者,雖然並非侵權行為的直接行為人,但仍然對侵權有間接責任。不過權利人如果無法證明拷貝行為造成的真正損失,有可能使昂貴的訴訟費血本無歸,所以即便拷貝這件事已經存在這麼久遠,實際上很少有權利人選擇向製造攝影機、影印機或是錄音機的廠商追訴他們的間接侵權責任。」


    (是不是也有買那本書的)Microsoft 律師首先提出的辯護就是:根本沒有侵權發生。也就是說根本沒有人被刀子殺死。


    Universal 和 Disney 兩家片廠當年告 Sony 的錄影機時,同樣面臨了沒有實際侵權案例發生的問題。好萊塢律師想到了解法就是——沒有屍體,我就來直接「製造」兩具屍體。


    方法1.律師事務所派出員工去電器行假裝想買錄影機,當場要店員示範如何使用錄影機側錄正在播出的電視節目。店員按下錄影按鍵的一剎那立刻就變成侵權被告。


    方法2.為了多一層確保,律師又另外找了自己認識的人(其實是他們事務所的客戶)來演侵權當事人,故意用 Sony 錄影機側錄電視節目而成為另一個被告。


    紐約時報怎麼做呢?


    Microsoft 在他們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指控紐約時報精心製作了不切實際的提示餵給 AI,反覆哄騙 AI 輸出和紐約時報文章內容一致的描述。Microsoft 指出紐約時報並未證明除了他們的律師團之外,這世界上有任何人會如此使用 AI。



    ▲波士頓絞殺手和 AI 末日學


    我必須先岔題一下,試圖向諸位陪審團成員證明 Microsoft 的律師可能偷偷讀了《從前,有個錄影帶店》的第三章......


    Microsoft 的律師團顯然不只研究了40年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 Sony Corp. of America v. Universal City Studios, Inc. 判決,還和《從前,有個錄影帶店》的作者一樣引用了法院之外的另一個戰場——美國國會聽證會的會議紀錄。


    Microsoft 在剛剛提交給法院的訴訟文件中指責紐約時報並未證明侵權的發生,因此並沒有資格到處推銷這個 AI 末日的故事。律師立刻引用了好萊塢惡名昭彰的「波士頓絞殺手」恐嚇話術,回顧當年代表好萊塢片廠的 MPAA 美國電影協會的主席 Jack Valenti 在國會聽證會上恐嚇美國民眾的誇大表演:


    「他們(Sony)說 VCR 錄影機是美國電影業最好的朋友。我要在此告訴各位: VCR 之於美國電影業和美國大眾, 就像波士頓絞殺手(姦殺13人的著名連續殺人犯)之於在家中獨處的每位美國婦女。」


    就像我在書中寫的,總統幕僚出身的 Jack Valenti 深知社會大眾根本不可能聽懂錄影機案涉及的複雜著作權法議題,所以他的主要辯論策略是:刻意跳過細節、簡化有利自己的邏輯、抹黑對手於無形之間。比如他自己明明就是整個華府收入最高的遊說團體領袖之一,卻一再把其他支持 Sony 的人稱之為「政治說客」,順便將提出修改著作權法案的議員描繪成投機主義者和妥協主義者,並將單純的商業衝突升級為美日之間的民族對決,說 VCR 錄影機的大浪已經登上美國人的海岸,馬上就要吞噬美國最重要的經濟資產——電影。


    事實證明當年被好萊塢誇飾成著作權末日的錄影機最終完全無損於電影票房,而 Microsoft 認為紐約時報現在到處嚷嚷的著作權末日也不會發生。AI 最終也不會傷害到原本的內容經濟。


    不過必須說句公道話,Microsoft 的律師團也用了類似的抹黑技法,試圖將紐約時報和專門販賣世界末日預言的媒體劃上等號。


    律師明確意識到這份訴訟文件一定會獲得廣泛報導,在此同時社會大眾不太可能真的聽得懂著作權法和 AI 生成內容之間的複雜爭點,因此他們刻意在法律文件中埋了這樣簡單生動的比喻,來餵養給永遠不可能真的看完法律文件的媒體記者和他們的受眾。


    Microsoft 的策略成功了。第二天的報導幾乎完全集中在錄影機和波士頓絞殺手的類比,以及販賣 AI 末日學的指控。



    ▲和錄影機一樣生肖屬龍的美國著作權法


    即便我證明了 Microsoft 的律師讀了我的《從前,有個錄影帶店》(並沒有!),閱讀、學習並在腦袋中記住一個作品都是無罪的。


    「著作權法並不禁止(使用他人著作物)培訓」OpenAI 在過去幾個月的各種爭論中反覆強調。他們先前在其他訴訟中就主張過被運用來訓練 AI 的素材都符合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範疇,並強調「創新者以變革性方式使用版權素材並不違反著作權法」。而 Microsoft 這兩天提出的法律文件也有同樣主張。


    法界認為目前已經提出的訴訟中,紐約時報一案是最有機會打到三審的最高法院,並用一紙判決來一勞永逸地解決其他類似的爭論。


    訴訟解決的缺點就是曠日廢時。好萊塢片廠在1976年聯合起來在法院圍堵 Sony 的錄影機,結果訴訟結果出爐時已經過了8年。美國人擁有的錄影機數量已經從原本的3萬台飆升至近千萬台。即便拿到勝訴判決,原告 Universal 和 Disney 已經注定不可能將錄影機趕出新大陸(更何況實際上他們敗訴了)。


    比起用曠日廢時的訴訟或逐一授權來解決 AI 和著作權法的不相容狀態,更直接了當的解決方案就是政治解決。


    雖然經歷無數增補,但美國現行著作權保護體系仍然基本上以1976年著作權法(Copyright Act of 1976)為主要基礎。非常巧合地是這個法案基本上和 VHS 錄影機算是同年早一年,算是屬龍(不重要!)。而早一年 Sony 發表的 Betamax 錄影機則是屬兔(也不重要!)。重要的是VHS 和 Betamax 錄影機都已經完全被淘汰,而同樣邁入48歲的美國1976年著作權法卻仍在掙扎地試圖解釋生成式 AI 對他人作品的的讀取和生成是否涉及侵害。


    過去一年,幾個世界主要大國的政府都在加速 AI 規範的建立。已經產出的規範原型之中,最大的差異就是容許「合理使用」著作物的寬容程度。


    光譜之中,歐盟可能正在考慮建立最嚴格限制的做法。而光譜另一端的日本,則大範圍地許可 AI 合理使用著作物。這使得日本內容產業取得比其他國家更高的優勢,有機會運用更聰明(看了更多紐約時報文章?)的 AI 協助創作。


    最終選擇最嚴格的保護著作權的國家會有什麼下場?



    ▲訴諸著作權法是個錯誤嗎?


    不,Microsoft 的律師並沒有真的讀了《從前,有個錄影帶店》。他們的訴訟文件和我一年前的書出現同樣的情節與其說是巧合,更應該說是靈異現象:


    在我寫作那本書的過程中,有個不在預期中的心路歷程是原本以為單純懷舊動機地在為一個被淘汰的媒介召魂。然而實際招魂儀式裡頭,得到的經常不是來自過去的訊息,而是來自未來的訊息(比如來自這幾天 Microsoft 的訴訟文件)。


    面對無可預期的新科技,我們經常用來自過去的古老方式去嘗試馴伏它們。


    長年關注科技法律議題的老字號部落格 Techdirt 的創辦人 Mike Masnick 最近就不斷寫文章質疑祭出著作權法來圍堵 AI 可能導致反效果。


    從錄影機、點對點分享、網路中立性等等一再重複的科技爭議中,Mike Masnick 得出的激烈結論是——「著作權法能保護創作者」這個故事是一個由好萊塢虛構並不斷傳播的神話。他認為好萊塢媒體集團最厲害的把戲是說服那些被他們剝削的創作者,讓他們死心塌地地相信著作權對他們來說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禮物。


    實際上著作權真正保護的是中間商。最終創作者仍然只能分到杯水車薪,而受到著作權的重兵防守的財富永遠是那些媒合創作者和消費者的中間人。


    「如果內容創作者擔心人工智慧對他們自己生計的影響,那麼著作權總地來說上很有可能是最糟的選擇。」


    他在早先的文章中也用了《從前,有個錄影帶店》第三章〈行動代號:全面圍堵——好萊塢如何試圖殺死錄影帶〉的同一段歷史發展,來說明「歷史上對特定創新技術的嘗試查禁最終都會歸於失敗,取而代之的是整個社會最終會自己摸索出更合理的方式來使用技術(通常會創造出更多的產品,甚至為那些害怕創新技術的人帶來更多的收入)。」


    而去年底,Mike Masnick也早就搶先一步評論了媒體控告 AI 的訴訟。容我在讀完他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公開文章之後,依據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規定在此轉述他的觀點:


    訴諸嚴格的著作權保障並緊縮「合理使用」的範圍,真正得利的會是中間商,比如好萊塢片廠、唱片公司和其他大型媒體。而最終 AI 模型的訓練將只剩下擁有巨大財富的科技巨頭才能付得起巨額的授權費,在此同時 AI 的使用(財務)門檻也會因此大幅提高。


    「這是一個可怕的結果。它不僅會限制創新,而且會極大程度地限制競爭,並為眼前這些原本就富可敵國的科技巨頭帶來更大的利益」 Techdirt 的創辦人 Mike Masnick 用自己的末日預言來取代紐約時報正在傳播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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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

    這是篇幅完全失控的每日讀報。但因為本週奧斯卡週,也百分之百賣不掉文章給任何媒體。索性改寫成《從前,有個錄影帶店》的結語〈錄影帶的遺產:人活得好好的為什麼要知道錄影帶?〉的2024補遺。希望諸位大德有覺得買到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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