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6|閱讀時間 ‧ 約 23 分鐘

故意封鎖拒絕聯繫、不給看小孩,有違法嗎?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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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的時候以為就算沒監護權,也還是可以透過法律上的探視權規定來繼續與孩子見面、相處。而對方也答應定期探視的條件,也將約定寫在離婚協議書上。

  等真的離婚後,才發現事情沒有自己想得那般簡單。對方在探視權方面執行地相當消極,更可惡的是最後竟然還乾脆封鎖不聯絡。彷彿之前答應條件是為了快點離婚一樣,根本沒打算要執行。

  孩子探視權是很重要的,如果對方用各種方法不讓自己看孩子,不建議每天獨自煩惱、私下抱怨,因為這樣無法解決問題。但也沒辦法報警,因為警方只負責刑事案件,這種家庭糾紛的民事案件他們無法介入。

法律諮詢:https://line.me/R/ti/p/@202dpwfg

  

被封鎖、看不到孩子,可以不打官司爭取探視權嗎?

  大部分的人都不喜歡訴訟,因為打官司要浪費不少時間,就算最後告贏,中間的時間也浪費掉了;加上打官司具有「未知性」,就連律師都無法保證官司一定能打贏(這是律師法規定),當事人肯定會更不安。

  因為怕訴訟而逃避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但都已經被斷絕聯繫、惡意封鎖,持續發訊息跟對方吵是沒任何用處的。這時候,可以委託律師出面來與對方溝通。

  首先,律師是個外人,對方不可能預測到您委託了哪對律師來提前封鎖律師。再來,律師具有法律專業,如果讓律師出面以法律來向對方施壓,對方會比較無話可說;甚至還能告訴對方「若不配合,已經委任律師了,隨時都可能向法院提告,打官司最後的結果可能對被告更不利」。

  當然,這方法只適用在前配偶性格比較膽小、怕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的狀況,要是對方本來就是個惡人、性格叛逆、不怕惹事之人,恐怕最終還是躲不過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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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一定能告贏嗎?擔心打官司拖太久怎麼辦?

  律師法規定,律師無法保證官司一定會打贏,所以我們也無法向您保證有告就一定能勝訴。但探視權不只是大人的權利,更是孩子的權利,只要子女未成年、在法律上還是對方的父母(包含收養)、沒有嚴重的家暴或吸毒狀況會傷害到孩子,就不至於無法探視孩子,透過訴訟來爭取到探視權的機會非常大。

  一般訴訟從起訴到判決定讞大約是半年~一年的時間(沒有上訴的情況),有時候甚至會更久。如果不希望訴訟期間耽誤與孩子的接觸時間,可以在進入訴訟前,請委任的律師幫忙提起「暫時處分」,讓您可以在訴訟結果出爐前先看到孩子,不用苦苦等到案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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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付扶養費就不能探視孩子嗎?對方因為這樣不給我看小孩!

  雖然扶養費與探視權是分開的,但如果您沒支付扶養費,想爭取監護權還是比較吃虧。甚至過去我們也遇過不少案例,都是因為沒有給扶養費而看不到孩子,打官司的結果也是被法官要求先給扶養費再探視小孩。

  或許您會覺得不合理,但孩子的一切都由對方付出,而您什麼都沒做卻又要享受與對方同等待遇,那確實不太公平,甚至有人會覺得「反正沒給扶養費也能看小孩,那我不給也沒關係」。所以這邊還是會建議盡快給扶養費,若現階段經濟能力有問題,還請盡快找到合適的工作來盡到身為父母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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