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篇關於我在三十歲前,能實現自己目標到甚麼程度。可能成功,或著一敗塗地,而在本文前面則會詳列三十歲前想做到的事情,總之,如果能留言你的想法建議或著單純鼓勵我,對我來說都是莫大的幫助,感恩你們。
1.買到FC3S,並內外整理好上路(約150萬)
2.還完約53萬新台幣的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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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二十一天,終於重新來記錄生活軌跡。
途中經歷了工作爆忙,一到家便失去所有力氣。只好躺平,喘著氣然後開始懊悔為甚麼自己如此沒用,連想再找份工作都沒有辦法,覺得低落。
被女友傳染真正的感冒,痛苦到連走路都會有呼吸困難。那幾天當焊接助理時,常常五分鐘就需要大口咳嗽,把卡在喉嚨的痰用力咳出,那聲音之可怕,真是造成同事很多困擾啊。
還有就是借錢大爆吵。因為發現自己錢被借光,存款水位太低,可能在四月還完兩筆信貸,以及汽車牌照稅的時候會變得非常拮据,所以開口跟女友再借一萬五。結果就因為欺騙她我的錢被借光的事情,我們又大吵了一波。還好最後說開,她還願意相信我最後一次。
真的不能再傷害自己最信任的人了。我好糟糕。
然後各位,真的不要借錢給自己朋友,我自己身上的七萬多被借走,到現在只能慢慢要回來,真的很令人火大。我實在不開相信別人的。
最後的最後,現在薪水應該是夠支撐每個月的基本開銷了,剩下額外的還款跟存錢就必須靠第二份工作。不排除當理貨員或是吉他老師啦,反正......我還有甚麼猶豫的本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