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才需要權衡利弊。
無意間看到這句話,突然覺得好貼切。是啊,就是因為不喜歡,所以才需要權衡利弊,才能夠說不要就不要。不拖泥帶水,只因不夠喜歡。
膝蓋上的傷疤與瘀青,清晰可見,週遭朋友同事都覺得驚嚇,ㄧ剛開始碰到水時真的爆炸痛,現在已經習慣了,只剩下有點可怕的疤痕,需要點時間癒合。
今天久違地聽到你的消息,但不知道,覺得跟我記憶中的你不太一樣,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不了解你,還是這才是你呢?聽著他們講著你,兩個月前還很熟悉的你,怎麼變得好陌生?
這是你嗎?是我認識的你嗎?
他們說你成為另外一個女孩的英雄,對於很多事,從不表態總是冷眼旁觀的你,罕見地挺身而出替她出頭了,種種流言蜚語很多,我也疑惑了。
相似的事,以前你只會靜靜聽著,並不會替我反駁或是說明,甚至會隨著其他人一同盲目附和,明明你最清楚事實,明明你最懂我,但你不會辯解。當我不開心,你總有些理由,覺得我無理取鬧,甚至會跟我說這些話又不是你說的,你只是順著話說,可是現在你會出面了。
好神奇!
無從求證,你好像越來越遙遠了⋯是不是我從來沒有真正認識過你呢?
可能吧!
記憶中的你是什麼模樣的呢?
現實中的你又是什麼模樣的呢?
我不知道,一瞬間突然有點懵⋯
仔細想想,的確 這好像是你特殊偏愛的方式。
原來你是可以光明正大公開地關愛某人⋯
原來別人口中的你與我眼中的你,有這麼大的落差⋯
原來有些事,不是不會做,而是我並不值得你挺身而出⋯
聽完這些事,整晚輾轉難眠,我愛上的人是誰?這是不是就是本來的你,而我只是看到你營造出來的形象,並不真實?
不知道
沒說的是,這段日子我越來越質疑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