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記憶猶新,把第一次失業補助流程寫出來,讓有需要的人不要感到害怕申請。
準備資料(正本)如下,
- 非自願離職證明
- 身分證
- 存摺(銀行或郵局皆可)
- 有扶養眷屬者,受扶養眷屬之戶口名簿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 註冊台灣就業通,填寫履歷,並找一個職缺(能線上投履歷的工作),先不要投履歷喔!!
接著到就業中心,體驗快速通關。
- 就業中心的服務人員會先跟你借1~4去影印,並列印你在台灣就業通上的資料,你會獲得填寫台灣就業通職缺的介紹單(櫃台人員會把這個資料變成介紹卡)
- 拿到求職介紹卡後,七天內,投兩次介紹卡職缺(所以能線上投履歷很重要!!),七天內把求職介紹卡和投履歷紀錄印出來,繳回就業中心,就完成第一關。
- 第二關,若求職登記之日(拿到求職介紹卡那天開始算起)起 14 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綀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於隔天完成失業認定,轉請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
附上網路上的失業補助懶人包,自己看完,還是覺得很複雜,有興趣的人還是可以參考裡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