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之談燕樂者,或有於蘇祗婆樂調,則或言『五宮七調』(五均七調),於燕樂二十八調則言『四宮七調』(四均七調),即,以宮、商、角、徵、羽調式為均,而不謂調。七運的俗調名的各均上的七個樂調謂之為調,而不謂均。此風起於清代的淩廷堪的《燕樂考原》,而陳灃《聲律通考》又聲援之(如言:『俗樂二十八調則為宮商角羽四均』,也謂『燕樂四均』),到今世的學者,亦多有從之者。
但對於此種論點,吾人已有多文談及其發生之源,當然不是這些自清代以來學人的臆想,而是有文獻佐證,明顯的,就是《隋書‧音樂志》裡談到鄭譯舉北周蘇祗婆的釋『旦』為均,而後有元代的《遼史‧樂志》[1]裡談燕樂二十八調是『四旦二十八調』,以『旦』為均,燕樂成了只有四個均之下,每均有七調,以構成燕樂二十八調。
鄭譯引蘇祗婆之言『父在西域,稱為知音。代相傳習,調有七種。以其七調,勘校七聲,冥若合符。一曰娑陀力,華言平聲,即宮聲也。二曰雞識,華言長聲,即商聲也。三曰沙識,華言質直聲,即角聲也。四曰沙侯加濫,華言應聲,即變徵聲也。五曰沙臘,華言應和聲,即徵聲也。六曰般贍,華言五聲,即羽聲也。七曰俟利箑,華言斛牛聲,即變宮聲也。』而接著自已又談到『然其就此七調,又有五旦之名,旦作七調。以華言譯之,旦者則謂均也。其聲亦應黃鐘、太簇、林鐘、南呂、姑洗五均,已外七律,更無調聲。』
這段話,顯見所謂『旦』譯成是『均』,不是蘇祗婆之言,蘇祗婆只講了龜茲語的『旦』,譯成中文,是鄭譯,他自已想法那是『均』,查《隋書》的敘述的文字,就十分明白。而《遼史》則更明白地講,四旦二十八調,每一『旦』含有七個調。把《隋書》的五『旦』的律呂名,直接就代以龜茲語的談七聲。明顯看出,是《遼史》作者依《隋書》的記載自我再加發揮及歸併《新唐書》談俗樂二十八調的文字而成,屬於二手文獻,而且還有錯誤。吾人今以燕樂二十八調為說,蘇祗婆樂調亦因而比類相通,不繁再敘。
如果燕樂二十八調的四均說可以成立。那麼必得以律呂來談。因為所謂均,是在十二律上進行旋宮的所需,否則只要一均即可。如果燕樂四均說可以成立,那麼,首先,先確立吾人現在談的是所謂的黃鐘、太簇、蕤賓[2]、南呂四均,即黃鐘均是所謂的宮調均,太簇均是所謂的商調均,蕤賓均是所謂的角調均,南呂均是所謂的羽調均。然後此四個均,在其上各有七調,而構成了燕樂二十八調。
以均調製的本義,是為了旋宮所需,同一個音階在不同的均上進行旋宮。但顯然地,如果把燕樂當成了是四均七調的話,此四均沒有旋宮的功能,即,此均調制的基礎是在樂理架構上不存在的,即,它已碎裂不成體系,而成為了一種分類及收納學,不再是樂理學上的架構了。
因為,此所謂的四均,是四個不同的調式(甚至加上不同的音階),黃鐘均的是下徵音階的宮調式,太簇均的是下徵音階的商調式,蕤賓均的是蘇祗婆樂調的變宮調式,南呂均的是下徵音階的羽調式。如果要展開旋宮,完全不能,因為,旋宮之下,原均上的音階及調式不變,不會從黃鐘均旋向太簇均之後,於是黃鐘均的下徵音階的宮調式就變成了商調式,更不會天方夜譚一樣,從太簇均旋向蕤賓均之後,原來的下徵音階還變成了蘇祗婆樂調(正聲音階,但以林鐘為宮,但此時林鐘在哪裡,因為,林鐘是在七均四調式之下得以判明,如今倒行逆施,連林鐘也不知何往了)的變宮調式。而從蕤賓均旋向南呂均時,該一蘇祗婆樂調的變宮調式,再旋成下徵音階的羽調式。如此一分析,就知道此時,『均非均』,所謂燕樂四宮說或四均說,不是樂理學裡的說法,因為,不能旋宮,於是就十分明白了,此種論點是樂學的誤判。因為,此燕樂四均說裡的主角的『均』,卻沒有一點『均』(宮)的樂學可以旋宮的功能性,它是分類學上的樂工的分類以便實務上的運用而已。
而且,在此所謂的四均上,每旋一次宮,調式都變換了,甚或連音階從下徵變成林鐘為宮的正聲音階,再又返回下徵音階,完全連那個林鐘為宮的林鐘,在此四均二十八調架構裡找不到該定位在哪裡。或再精確一點的說,因為燕樂四均說者,是把調式當成均,於是等於是分別在黃鐘均上成了宮調音階,在太簇均上成了商調音階,在蕤賓均上成了以林鐘為宮的正聲音階的變宮調音階,在南呂均上成了羽調音階。一看之下,這種燕樂四均的排到只是一種粗糙的依調式分類及收納法[3],不是任何樂學上的討論內容。也因而可以看出燕樂四均說是全無樂理背景之下的隨心令而已。
(刘有恒:中国古代音乐史辨正(甲集)(2019))
[1] 《遼史‧樂志》裡談到『大樂調』(燕樂)時指出:『大樂調:雅樂有七音,大樂亦有七聲,謂之七旦:一曰娑陁力,平聲;二曰雞識,長聲;三曰沙識,質直聲;四曰沙侯加濫,應聲;五曰沙臘,應和聲;六曰般贍,五聲;七曰俟利箑,斛牛聲。自隋以來,樂府取其聲,四旦二十八調為大樂。娑陁力旦:正宮高宮中呂宮道調宮南呂宮仙呂宮黃鐘宮。雞識旦:越調大食調高大食調雙調小食調歇指調林鐘商調。沙識旦:大食角高大食角雙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鐘角越角。般涉旦:中呂調正平調高平調仙呂調黃鐘調般涉調高般涉調。右四旦二十八調,不用黍律,以琵琶弦葉之。皆從濁至清,疊更其聲,下益濁,上益清。七七四十九調,餘二十一調失其傳。蓋出九部樂之《龜茲部》云。』
[2] 為何唐代燕樂角調是以蕤賓為結聲,此因原來燕樂裡的角調在隋唐以來是不存在的,在唐初,依大唐雅樂以變徵與徵同用、變宮與宮同用的方式,把燕樂角調以『商角同用』的方式恢復之下,即,把商調拿來當角調用之下,就形成相當於以蕤賓為結聲的蕤賓調的外觀,但它一點都不是唐代燕樂的下徵音階,而是蘇祗婆樂調的變宮調式,即,以林鐘為宮的正聲音階的變宮調式。此吾人於本書內多篇文章內皆有敘明。
[3] 請參吾人〈談分類學或是談樂理學?————『旦』是什麼?〉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