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聽我兒女講的最常的一句話就是:你怎麼都不知道,
坦白說,
如果我什麼都記得,
那還叫什麼失憶症?
問題就是忘記了嘛,
很多事情都不記得,
念的書,
童年記憶真的忘光光,
記憶發生了很大的破損,
也不知道記起來的記憶是幾分之幾?
可能五成也不到,
我在想,
因為很多我讀過的書,
我完全都沒有印象了,
小時候的記憶目前為止好像也沒有什麼印象,
比較有印象的是102年之後到 107年上半年的事情,
其他的坦白講對我而言就是一種連回憶都不算,
因為根本就沒有記憶,
哪來的回憶?
所以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剛剛妹妹叫我簽聯絡簿,
我說你叫你爸爸簽呢,
他說你比較常在家你簽名,
老師比較知道,
我說不是都一樣嗎?
他說不一樣
你就是簽名就對了,
我不知道哪裡不一樣,
反正我就簽名,
看了他的聯絡簿,
我知道這些到了明天又會忘掉,
可能只有小片段的記憶星星點點的,
像小星星一樣連不起來1點點1點點的小記憶而已,
不是一片記,
不是一塊完整的記憶,
都只是小片段的記憶而已,
時間過的越久吃越模糊,
甚至連幾月幾號幾日,
根本就不可能記得起來,
連我寫的日記的完全沒有印象,
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個多可怕的事情,
反正事已至此多說無益,
就是這樣啦,
平靜的過一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