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謀犯案是指犯罪者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前,經過詳細計畫和準備的行為。
這種行為通常涉及對犯罪的時間、地點、工具和方法的周密安排。
預謀犯案與臨時起意的犯罪不同,後者是指犯罪者在沒有事先計畫的情況下,因一時衝動或機會而實施犯罪。
預謀犯案的特徵
預謀犯案的特徵包括:
計畫性:犯罪者在實施犯罪前,會進行詳細的計畫和準備。例如,選擇合適的時間和地點,準備犯罪工具,甚至模擬犯罪過程。
有意圖:犯罪者在計畫犯罪時,已經明確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並且有意圖實施這些行為。
持續性:預謀犯案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來進行計畫和準備,這意味著犯罪者在這段時間內持續保持犯罪意圖。
法律責任
在法律上,預謀犯案通常被視為比臨時起意的犯罪更為嚴重,因為它顯示出犯罪者的犯罪意圖更加明確和堅定。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預謀犯案的刑責通常會比臨時起意的犯罪更重。
例如,殺人罪在預謀情況下,可能會被判處更長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預謀犯案因其計畫性和有意圖的特徵,在法律上通常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這種行為不僅顯示出犯罪者的犯罪意圖更加明確,也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威脅。
法律對預謀犯案的處罰也更為嚴厲,以期達到震懾和預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