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金萬/基隆報導】關務署基隆關1日表示,民眾自境外網購貨品,如超出規定之次數及金額即應予課稅。
基隆關務長張世棟(左二)指出,近年來由於電子商務蓬勃發展,跨境網購交易盛行,民眾於境外網購次數頻繁時,若超過每人每半年度(上、下半年)6次低價免稅次數,即須繳納稅費。
八里分關主任柯志鴻(右一)指出,依進口貨物低價免稅規定,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的營業稅及貨物稅,但菸酒、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及經認定次數頻繁者不適用。其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的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半年度指每年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至於進口次數的認定時點,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行計算。
柯主任說,為提升服務品質,民眾可在「關港貿單一窗口」查詢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限額次數資料,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