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0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災害損壞可依規向國稅局申請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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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秀鈴/基隆報導】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4日表示,因山陀兒颱風遭受災害之納稅義務人,可依災害損失減免三步驟申請稅捐減免。

    基隆分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發生財產損失,請把握災害損失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減免。

    該分局說,納稅義務人若對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請方式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ntbna.gov.tw)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或撥打(02)2433-1900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也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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