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喜歡的人看著我的時候,眼睛是發光的。 我所想的對方看著我的時候眼裡會發光,除了一部分是對我外,大部分是來自對方自己本身散發的,大概就是真的幸福有自信、從小到大備受疼愛寵愛的人才會有的。 昨晚想到學妹,去看了她的臉書,確認她的政治立場傾向和我是完全相反,頓時心中有點悶,她的臉書大多都是轉發社會性議題,或許我和她也是不適合的人,沒有在一起也是好的,畢業後和學妹沒有特別聯絡,她臉書也很少發文,現實上我們算是沒有交集的陌生人了,我也知道我喜歡迷戀的,是記憶中的她。 我會改變,她也會改變,沒有人是不會變的,能夠找到完全和自己合拍的人機率很低,一開始一定有互相吸引而想要在一起的要素,久了分歧難免,若起了紛爭或敵不過現實,心變了愛淡了,忍耐力、容忍力也會沒了。 我會盡力去喜歡喜歡的人所喜歡的,倘若沒辦法也不勉強自己,如果學妹做的是她喜歡的事情,能夠讓她發光就好,宛如初見那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