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聊聊我自己。
早上十點,翻開女性主義者們耳熟能詳的螢光綠色小書《我,厭男》,裡頭談到女性主義者與男性伴侶之間的關係困境(88頁)。書中附上一篇文章,我將網址逐字輸入電腦,看到文章內描述種種女性與男性之間的家務分配不平等,以及大量懸殊的數據,表示女性比男性花更多時間做家務、照料孩子,也總是被期待如此。
這是所有女性主義者都銘記的事實,像刻在背景裡的基本知識。
不過,今天,我想跳出來坦白,也許我比較像文章裡的那些男人。
昨天晚上男友回來的時候,我正在床上呼呼大睡。桌上留了一堆碗沒洗(都是我吃的),李先生無奈地幫我收拾、擦屁股。我對此事感到很愧疚,並且答應他以後不會再發生。李先生說:「妳確定嗎?這種事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喔。」我羞愧地無話可說,只能跟他裝可愛撒嬌。
我在家也不愛洗碗,不愛下廚。我做家事的時間絕對算不上多,甚至曾經把塑膠杯、鋁箔包、鐵製品放進微波爐裡,被我哥臭罵一頓。我是一個生活白痴,個人空間凌亂,衣服都堆在床上或椅子上,是李先生說看不下去的那種凌亂(我真的覺得他太嚴格了)。
我並不是要說,那些證明女性承擔過多家務和壓力的數據都是假的;我只是想梳理我個人的真實經驗,並思考其背後的意義,看能不能引發更多討論。
首先得從我的家庭開始。在我小的時候,我媽無疑是承擔最多家務勞動的人;她是典型的辭職在家帶孩子代表。可是後來,隨著母親的奮發圖強返回職場,以及父親的職涯走下坡,家庭結構漸漸發生改變——請注意,即使是在我媽返回職場的這段期間,她依然是家務的主要操持者。而我爸整天躺在床上看電視,沒有太多貢獻。而當時就讀國小的我和我哥,每天的工作是倒垃圾、摺衣服(我很會摺衣服)。我姐當時念國高中,可能因為補習的關係,我很少在家裡看到她。
可以說,今天這個沒洗碗就睡著的我,就是我媽多年來不辭辛勞下的產物。一個生活幾乎無法自理的廢物女兒,並不是過往論述的反例,反而恰恰是我母親那一代女性血汗勞動的證明。但是我並沒有傳承我媽的那股拼命勁,我媽說她對我們太好了,把我們寵壞了。
後來,爸媽終於分居。我認為分居的好處不只一星半點,至少家裡不會再那麼烏煙瘴氣。從這時候開始,我爸必須要做一些家事了,而我媽,還是要做很多家事——我雖然整體而言是個乖小孩,卻還是有不愛做家事的毛病。
仔細想想,我覺得是因為我們從小就被潛移默化地養成了「家事與我無關」的心態。如果從幼兒園時期開始就多多接觸一些簡單、多元的家務分工,被灌輸「家事是所有家人共同分擔」的概念,應該會好一點。我國小、國中的時候,聽過學校講了數百遍「家事要一起做」,可是那終究只是一個口號,與放學後家裡的現實狀況不符合——怎麼說呢,確實我有摺衣服,我哥也有倒垃圾、洗碗,可還是太單一了,與我母親做的量不成比例——與其期待一個養尊處優的青少年主動承擔這些麻煩事,不如趁早洗腦他、奴役他(?),讓他對做家事習以為常。
隨著時間推演,我們家五口的家務分工開始產生翻轉與變化。我哥變成三兄妹裡最擅長做菜的人(真的很神奇);而我在大學宿舍自己生活,完全不會做菜,最高紀錄一個月洗一次衣服(????);我爸和我姐同居,在那裡他是幾乎100%的家務勞動者,而我姐是比我還要廢的超級巨嬰,號稱「公主界的天花板」。
注意到了嗎,在上一代,我爸媽都還很符合典型畫像;可是到了我們這一代,女性(我、我姐)是無能的,男性(我哥)變成廚藝擔當。我不確定這樣能否算是「進步了」,但確實有改變。可能要等到我們三個各自組成家庭再來觀察。
目前,在我和男友同居的地方,這種傳統性別分工是翻轉的。李先生一肩扛起大部分家務勞動,我們會輪流洗碗、一起煮飯、曬衣服,但他還是做得比我多,而且生活習慣也比我好。他有很強的主婦屬性——他會時時關注團購網站、逛蝦皮,下單一些他覺得划算的東西。他去超市也總是逛得津津有味,而我只想早點回家。也許主婦屬性這個詞該改一改,他就是「主夫」屬性,而不是「像」一名婦女。他會嫌棄我環境髒亂、垃圾不丟、衣服不收、碗不洗。一樣我不能咬定這是性別平等的進步象徵,感覺這之中摻雜許多因素,唯一能說明的是——李先生是個很好的人。我不知道這種好男人有沒有變多,但我蠻幸運可以遇到一個。
唯一不變的是,我媽還是在做許多家務。不過她應該沒有像以前那樣暴躁易怒了⋯⋯吧?她現在的生活重心是事業還有學業,不再為家庭所困。這是一個好的轉變,雖然我曾經因為她不再煮晚餐給我吃而感到受傷。我知道這聽起來很救命啦!我完全是我爸的翻版,畢竟我爸也是那種「女人要煮飯給我吃,我回到家就要看到熱騰騰的晚餐」那種人。可是我還是很羨慕那些有媽媽煮晚餐的同學⋯⋯或是爸爸也可以⋯⋯大約國高中時起,我就很少吃到我媽做的菜了。與我媽逐漸退步的炒菜技術成反比的是她日漸增加的存款——她用十年左右的時間,逐步退出了家庭主婦的模樣,成為事業女強人。不過,就算是事業女強人,她還是肩負不少家務。
也許等我步入家庭、結婚生子,我也會變得跟我媽一樣?但直覺告訴我不會。我不知怎地找到了一個很會做家事、比我還會做家事(這並不難)的主夫,當然這不代表我可以就此躺平,但至少我應該不會像我媽以前那樣辛苦而憤怒(憤怒的比較可能會是李先生⋯⋯汗)。我想知道:「苦於為伴侶做家事」的人,和「伴侶會主動做家事」的人,到底差在哪裡?我們該怎麼改變過去那種男女不平等的分工結構?在我家是已經改變,但有沒有更健康的、可複製的改變方式?如果你發現自己正在為另一半鞍前馬後、變成黃臉婆,你該怎麼辦?
先來分析我家。我們五口家務分工翻盤的原因,最主要就是父母分居。所以非常直觀的第一點是,如果你的伴侶懶惰到你受不了的程度,怎麼溝通都沒效,建議你不要跟他住。搬出去。這關係到第二點——要讓一個不會做家事的人改過自新的最佳方法,不是諄諄教誨,也不是棍棒威逼,而是讓他自己一個人生活。
如果你不想改變同居的狀態,又對家務分工不滿意,那就只能祈禱他是個有良心的人,願意多做一些事;或是放低你自己的標準,接受原本不能接受的凌亂。
我想,現在女性大多經濟獨立,不必再無條件忍受和糟糕伴侶同居的日子。我們有能力可以搬出去,有底氣對過多的家事說不。
寫到這裡,那些問題似乎有了一些答案:
「苦於為伴侶做家事」的人,在生活上似乎缺乏自主權,可能是經濟上的、或精神上的;「伴侶會主動做家事」的人,應該就是挑選到了及格的好對象。可能是運氣好,也可能是比較愛自己(重要)。
要改變不平等的分工、逃離家事地獄,除了趁早教育及溝通(這些是比較健康的方法)之外,就是分居(這是比較悲劇性的方法)。或是像現在許多人妻做的那樣,直接出國個一兩周,短期罷工。如果對方還是不改⋯⋯就只能採取最後手段。
還有很多細微的疑問尚未解決,比如:為什麼我哥會變得擅長料理,而不是我或我姐?這只是天生興趣使然嗎?以及,為什麼我爸跟我姐住在一起後,他變成主要的家務勞動者?如果他跟我哥住,結果也會一樣嗎?還有,為什麼李先生比我賢慧?這只是家教的差別?還是有其他因素(比如手足的性別)?
很多有趣的問題可以探討,總之,希望我們的社會可以變得更加平等,人人都能勝任家事的挑戰!謝謝你看到這邊,歡迎留言你的想法,我們下篇文章再見喔~
2025年11月12日,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