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見你】在演什麼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追【想見你】,這部評價和熱度都是神等級的台劇,確實很值得追一下。本劇透過神奇的(?)錄音帶,連結過去和現代兩個時空,所以主角人數直接翻倍,而且每個角色在故事線中都有自己功能,再講下去會直接爆雷,所以這裡只簡單介紹一下故事的開端,真心推薦還沒追的人兒自己去看摟。
故事的開始,是女主角1號黃雨萱偶然收到一個隨身聽和一捲錄音帶,在聽了裡面伍佰的Last Dace後,穿越時空,變成一個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人,也就是女主角2號陳韻如。然後在這個時空中,居然有和她空難喪生的男友王銓勝(男主角1號)長的一樣人,也就是男主角2號李子維 .... 好的,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可以稍微了解本劇為何會燒腦了吧。
其實不管是穿越時空,還是一人分飾兩角,想必大家都看多了,筆者本來也沒有抱太多期待。但本劇演員們的表現確實很精彩,完全翻轉了一人分飾兩角這翻玩到有點老梗的劇情,特別是柯佳嬿所飾演兩位女主角,雖然只簡單用不同的髮型稍微區別兩者的外型,但卻能透過演技把個性迥異的兩個角色,分別演的有血有肉,不管是站姿、步態、眼神、說話的方式,甚至是說話時的臉部細微動作,都可以演成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看完真的一秒變成柯粉 (是柯佳嬿的粉絲,非柯學家粉)。
由於本次討論的法律問題,會涉及到很重要的劇情內容,雖然本劇已播畢一陣子了,但如果還沒看劇的話,真的只好忍痛請你先左轉,畢竟用行動積極支持優質台劇,也是筆者很提倡的 (鞠躬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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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陳韻如!
好的,既然都看到這裡,想必你已經看完整部劇了,也知道陳韻如在原始的時間軸裡,其實是跳樓自殺身亡。但讓我們把時間稍微倒帶個十幾分鐘,回到謝芝齊穿越時空,進入(?)跟自己長的一模一樣的哥哥身上,準備幫陳韻如注射毒液自殺的這個場景。雖然謝芝齊後來沒有成功,但關於他曾經要幫陳韻如自殺的這個行為,謝芝齊是否犯罪了呢?
謝芝齊是否犯罪?
答:是!謝芝齊的行為已經構成加工自殺未遂。也就是說,縱使他最後失敗了,還是會被處罰。
好的,如果你趕時間,或看任何法條文字都可以一秒入睡,那你想知道的全部就到這裡了。剛好還剩8.7秒的話,可以到最下面留言,和筆者分享還有什麼高質感台劇值得一追;當然,如果有其他想法也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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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失眠積極向學,以下是筆者準備的較詳細版答案。
或許你會覺得有點怪,在客觀行為上,謝芝齊不就是要殺陳韻如嗎? 那不就是殺人未遂,怎麼會跑出一個加工自殺未遂呢?確實,加工自殺罪就是殺人罪家族中的一員,但因為這是受到被害人拜託,或是得到被害人同意,而進行殺人的行為,所以這類型的殺人罪,處罰也較普通殺人罪來得輕 (註1 & 註2)。
老實說,謝芝齊有沒有得到陳韻如的同意,筆者是有點懷疑啦。畢竟,謝芝齊除了和他幻想中的魔化陳韻如對話以外,在現實世界中,他倆就在校園門口互看了一眼,交換了一下眼神,然後陳韻如微笑了一下,That's all!這樣算不算有得到陳韻如的同意,其實不是非常肯定。當然,我們是可以從後來謝芝齊殺到一半收手後,陳韻如哭著叫他不要走(?),推測她應該是同意的。
在現實生活中,加工自殺罪其實比較常發生在兩種情況下,第一種是相約自殺;第二種是醫師為病人所實施的積極安樂死行為。在第一種狀況之下,可能還需要討論到底有沒有「謀為同死」的意思,白話文就是,殺人者到底是不是真心想要跟一起死 (見註1)。至於第二種狀況,其實就是目前醫師無法為病患實施積極安樂死的一個關鍵因素,也讓醫師陷入又想幫助病患、又怕被吉的泥沼地帶。所以....再講下去,大家會直接睡死登出 (其實就是你偷懶吧),不如就先到此為止,如果真的有人想看,筆者再寫瞜 (才沒有人想看!!),咱們下回見啦。
P.S. 本文僅限於分享基礎法律常識,並非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見解。如果遇到相關問題,請向律師尋求進一步的分析與協助。
註1:刑法
第 275 條:「I.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II.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III.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IV. 謀為同死而犯前三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註2:刑法
第 271 條第1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相較註1的加工自殺罪,刑責顯然重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