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 、叮咚!(時光背景:2018年底)
「本人、弟弟、媽媽掛號喔」郵差按電鈴來送掛號信。(這裡用稱呼代替名字)
我帶著疑惑的心情跑下樓去領一次三個人的掛號信,
領取信封後上面大大的寫著「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公文封」,
哇,如此重量的信封降臨我家,還一次三封。
拆開信封大致內容是xxxx要求 本人、弟弟、媽媽扶養費;
這位告訴人,她不是別人,正是我叫了18年的年邁九十歲的阿嬤...,沒有錯我們三個人被最親的家人提起告訴;信中阿嬤要求我們一人給付她一萬多,三人加起來三萬多以台北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計價;沒錯一個年邁九十還有老本破百的老人,他來要求我們支付她三萬零用金一個月,堪比一個年輕就業或是二度就業的人的一個月薪水啊...!
變成如此決裂不堪的關係,背景要回溯到父親在四年前因病離世,離世後家庭氣氛低迷,媽媽和阿嬤婆媳關係沒有了父親在中間潤滑而徹底破裂,原因只是因為煮一碗稀飯的安全性問題...;之後我們通知姑姑先來接阿嬤去他們家緩和氣氛,阿嬤便暫時去姑姑家住了; 但發生這些事之後暫住應該就是永久了。
時間再回朔到爸爸離世後的3個月(2016/11),吵完後的母親和阿嬤,分別兩處;暫住期間也一樣是有驚喜出現的,那次收到的不是信封,而是一通來至於檢警的通知,原因是阿嬤告媽媽遺棄;才剛離家去住院不到一個月的阿嬤居然被姑姑、姑丈不知道如何說服居然用這種最不合適的方式對待我們,吵架解決問題的方式居然不是好好靜下心談話,而是用這種特殊方式來處理,這種解決方式才是真正讓關係導向決裂的最後一根稻草。
財產可能是互相殘殺的刀子,
讓人們失去了人性的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