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小明和小冰三個人合開了一家早餐店,平時都是由小美在經營與管理,早餐店經營了三年了,經營成效一直不理想,小美偶爾會拿早餐店的營收去買樂透,今年很幸運,突然中了樂透,於是今年早餐店的財務報表就非常亮眼,小美就在開會的時候說,今年早餐店的營運狀況大好,每人可分得93元的股票股利以及20元的現金股利。
小冰聽了之後很開心在計算,每買一張股票等於送九張股票,又可拿到2萬元的現金,非常划算,於是就提出用高價向小美及小明購買他們手中的持股。
在以上的故事中,讀者認為小冰打這樣的算盤聰明嗎?
我們先來想想,這樣的股利發放是不是來自於早餐店本業所賺到的利潤呢?通常要來自於本業所賺到的利潤才代表著早餐店的營運狀況已改善,本業的獲利才是可以持久的,這樣在未來早餐店的前景才是比較可被看好的。而在小美這個例子中,我們並不能期待小美一直有這樣的財運,可以長期中樂透,讓早餐店年年的財報都非常亮眼,股東都可以分到非常好的股利。
在台股的歷史上,就真正發生過,配發93元股票及20元現金的公司,因為這樣的高額股息,造成股價一度拉抬到200元以上,但卻在2019年宣佈下市,投資人在搶進高股利的股票時,要注意查證股利的配發的來源,若是一次性的收入,那通常在除權息後,股價就很難填息,甚至股價還一路走跌,千萬別賺了股利,賠了價差。
全銓在2018年配發93.8元股票股利及20元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