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愛不得而瘋狂的李莫愁(張馨予飾演)
圖源:神鵰俠侶電視劇2014年版劇照
陸展元與何沅君的婚宴上,來了兩個不速之客(如果他們還算「客人」)—武三通和李莫愁,二人擺明要跟陸何二人過不去。此時,一位來自天龍寺的高僧(想認識天龍寺的高僧可看《天龍八部》),出手鎮住二人,要李莫愁與武三通十年內不可以找陸何夫婦二人麻煩,武三通與李莫愁(被逼)答應。這高僧顯然功夫相當了得,不然李莫愁絕對不會賣他的面子,也不會答應十年不找人麻煩。李莫愁有守諾言,十年後才去找麻煩。雖說保住陸展元與何沅君平安,卻讓李莫愁找上了其他(不相關的)人。
李莫愁下手害人的理由,十分莫名奇妙。小說裡提到有兩批人被她害了,一批是何老拳師一家二十餘口,另一批是沅江之上,招牌上有「沅」字的貨棧船行。何老拳師一家被害之時完全搞不懂,李莫愁為何會殺上門,帶著疑惑死掉了。後來武三通才知道原來只因為他們跟何沅君同姓,就被拿來當出氣筒……還有沅江上的船行也是,只因為名字裡出了跟何沅君一樣的「沅」字,就莫名奇妙被毁了。
天龍寺高僧提出十年之時,大概沒有想到李莫愁是一個鑽合約漏動的高手。合約寫明「十年之內不許跟陸何二人過不去」。她就去找別的出氣筒,大概她遇到姓何,又比她弱的人就會出手。想像一下在路上,有人只說了一句我叫何……就被一根銀針射中,然後就死了,死因是「姓何」。還有有帶有「沅」字的事物也是。既然沅字不行,李莫愁為何不把沅江填平,或叫官府把沅江改名?反正,總有一些人無辜的人被李莫愁宰了……
如果高僧聰明一點,訂合約的時候,多一些附注條款,被李莫愁所害之人或許會減少。比如合約可以改為:不許對任何名字(包括商鋪)裡帶有「陸」「展」「元」和「何」「沅」「君」的人出手。當然,再詳細的合約總會有漏洞可鑽。李莫愁不是笨蛋,她總能找到遷怒的人,那怕理由非常可笑。她可以對付名字裡有「河」字的人,只因為這個字跟「何」同音……除了同音字,還有筆劃數、跟沅君的出生地一樣、跟何沅君同一年出生、跟何沅君穿同一款衣服、吸入何沅君呼出來的二氧化碳……理由總能掰得出來。
說到底,就是李莫愁太瘋狂了。相信不只天龍寺高僧,陸展元、何沅君、武三通都低估了她的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