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的內容龐雜到事隔2個多月,再去看自己的文字內容,也需要思考一下自己在寫什麼,這真的不是個親民又好懂的議題。
閱讀《
流動、掠奪與抗爭》這本書時,很難理解跟自己的生活關聯,最後只是懵懵懂懂的隱約意識到作為建築專業者我們(或者說被稱之為「專業者」的多數人)多是被國家體制收編、協助國家機器運轉的小螺絲,尤其
當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促進地方繁榮」、「打造亮眼的GDP」甚至是「打造『現代』、『文明』的城市生活」是符合「公益性」並且應視為國家或地區發展目標時,便容易成為公權力無限漲大的推手,最終形成掠奪手段。
而接這看了黃孫權的《
綠色推土機》,更可以理解
大衛哈維所批判的現代城市形成的過程與狀態,以及為何這些議題需要更多人關注與討論——我們仍不斷重複上演類似的劇情。同時也藉由作者的心得,思考從「建設」行為獲取報酬(可能是薪資、設計費、顧問費等等)的專業者(我們),如何在意識到有時政府或是掌握資源者的作為可能有違自己的理念時,可以做些什麼(絕對不是離職治百病QQ)。
這本《綠色推土機》是作者紀錄自己學生時期,參與康樂里在剷除成為十四、十五號公園(位在中山區晶華飯店旁邊,現為「康樂公園」)的抗爭運動,時間掐在1990年代,當時抗爭如火如荼的進行著,但要理解抗爭的始末,要先了解當時的時代氛圍以及康樂公園的歷史。
康樂公園發展史
我們將時間拉到日殖時期,當時這裡被稱為「三板橋」,是日本人的墓地,葬有日本移民臺灣的民眾及許多名人。到了1945年日本戰敗後退出臺灣、1949年國民黨政權因國共內戰失利退守臺灣,大批來自舟山群島、海南島的軍人眷屬及政治難民,開始進駐十五號公園。
為什麼選在一座墓地上?
1949年,國民黨的軍隊在大陸節節敗退,以山東、江蘇、福建及為主的三十二軍團的士兵與其親屬,經由海南島撤退到台北。
我對這段歷史沒有太多研究,但12萬多軍人加上2萬多的島內居民在爭戰中退守臺灣,一方面是將臺灣作為「暫時」的駐留地,另一方面退守時間已為內戰後期,「好地方」早已被用來安置大批的政治移民。
在缺乏完整的安置計畫,又抱持著隨時反攻大陸的暫留心情,同時也為了不侵擾居民,這些士兵與親屬便利用墓碑作臨時性住屋的建材或道路基石,建造克難的臺北居所。
參考資料
公園一角的不義遺址
另外,在公園內東南角坐落的
長安抽水站,是
極樂殯儀館的原址。1950年前的日本時代,作為墓地的三板橋內有一座由台北市役所經營的葬儀堂,提供日人火葬外及西化的公祭服務。國民政府來臺接收日本產業後,將葬儀堂及其所轄的六張犁墓地委交曾任上海殯儀公會理事長的錢宗範以「無償無限期」的方式管理,「名義上」仍受台北市政府管理。
暫時不提這種寡佔市場產業私有化在後來引發的爭議。這座殯儀館除了「正常的」賓葬業務,在1950年代也是作為政治犯槍決後,無人認領的遺體的處理場所。
參考資料: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
歷史影像中的城市景觀
1970年代,除了原本居住在此的政治移民,大批的城鄉移民也北上到大城市中謀取工作機會,在居住空間不足又負擔不起租金的情況下,也湧入這些「非正式」的聚落中。
我們可以在1980年的電影「
兒子的大玩偶」中看到這些非屬政府或軍方列管的「違建眷村」呈現出的「城市貧民窟」場景。關於電影影像下的城市空間,可以在《
錯置臺北城》中看到更仔細的描述。
民國100年後航測影像,公園中央為林森北路,東側為林森公園、西側為康樂公園
民國68~73年航測影像,公園預定地上座落許多地上物,東南角座落極樂殯儀館,東側新生高架仍有部分是水圳
民國46年航測影像,原本為墓園的空間站滿了移民搭建的臨時居所
民國34年航測影像,可以清楚看見日殖時期的城市紋理
當時的社會氛圍:市民的殷切期盼催生政府的強力手腕
書中在第三章提到了與十四十五號公園興建差不多時期,七號公園(大安森林公園)及十二號公園(萬華公園)的歷史。1980年代後期在經歷了幾次經濟起飛後,有越來越多的人民走向中產階級,許多市民也開始將自己所居住的城市與歐美先進國家比較。
七號公園:符合市民想像的森林公園
七號公園也曾經住有一批非列管眷村,但在1987 年定案前經歷了十幾年的爭辯,其中由環保界與體育界帶領了兩股「市民想像」,爭論公園的定義。前者受
紐約中央公園等已發展都市的公園設計影響,引用地景專業論述中的「都市之肺」也是現代都市公園的主要論述;後者則以「七號公園預定地興建體育館促進會」為首,爭取台北市體育空間的建設。
延伸閱讀
我想在當時各類公共空間相對不足,體育館雖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相對而言較能限定功能,且體育空間確實有一定的尺度與機能需求,也確實有部分市民支持這個論述。但不論從當時的新聞報導,還是最後森林公園規劃的結果,都能看出「綠色」、「生態」是最主流的公園想像。書中也提到,會有這樣的民意傾向除了因為環保團體隨著1980後期以來一系列的社會運動累積了較多社會動員的力量,同時「地景專業」在規劃權上容易取得論述優勢,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市民意識隨著工商社會發展累積的「綠化」的成果。
先將「公園是否真的要是綠的」問題放下,在多方爭論中我們似乎看不到原本在公園上搭建臨時房屋的居民的聲音?你會說都市裡的公共設施用地怎麼能作為私人空間?但都市空間甚至公園只能分為「公」、「私」領域嗎?對於歷史遺族只有「留下」和「驅離」的選項嗎?在1990年代,地方執政黨面臨在野勢力的政治壓力,同時因為媒體發展資訊傳播加速,市府除了呼應主流論述營造綠化的公園外,也為了減緩拆遷時的抗爭、鞏固居民民意,發放拆遷補償費,同時預計在南港一號公園預定地上興建拆遷國宅,沒想到不但補償金的發給引起市民撻伐,國宅更是附近住戶的抗爭。但這種被煽動的言論隨著作者文字釐清出一些背景因素,同時也帶出一條令人憂傷的社會壕溝。
鉅額的賠償費移轉了市民的目光,此種「社會不公」(花大額納稅人的錢補貼違建戶)使得「市民」對於貧苦居民的生活條件漠不關心。
補償費的表面提高,使得拆遷戶在日後的抗爭中,輿論報以不足匹配居民生活困苦的同情心,新聞除了集中在金額實際領取的差別和居民與市府的官司外,缺乏對於居民未來何去何從的徹底追蹤。
預定地的居民,處在政治轉型和台北「進步」市民的期待中,成了永遠的雙重棄民,是新國族和新市民亟欲丟棄、遺忘的包袱。
十二號公園:被驅逐的社會髒亂?
和七號公園環境差異甚巨的十二號公園同樣經歷了一段激烈的拆遷過程。十二號公園位於萬華龍山寺南側,位處西臺北,鄰淡水河又靠近大稻埕的萬華是早期發展的地區,活絡的商業空間也延伸進公園預定地內,攤商的安置是公園開闢的主要議題之一。
原本的計畫是在公園邊興建一座商業大樓收容攤商,並先藉市府出租公園南側的市場用地,興建一棟兩層樓的批發商場作為施工期間的暫時收容所。至於後來發生各種官商糾紛在書中有大致交代,最終雖然法院判定市府勝訴,但後來將近400攤的商販、300戶的居民當時未能如期安置,後續也少有人追蹤。過程中也耗費的許多社會成本,政府失去民間開發者的信譽,這些結果是否也有部分原因可以歸咎於規劃者未考量實際的安置需求,以及與在地溝通出現斷層?
另一方面,在十二號公園上帶領運動的市商會代表,給社會感覺不如七號公園的住戶社經條件差,同時市府帶頭以遊民聚集、臨時攤商危害公共安全與都市景觀的說法影響社會觀感。最終在安置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於1993年12月29日的凌晨強行拆除,拆除的範圍也包含了歷史悠久的萬華戲院。
小結
書中仔細地闡述了這2座公園的拆除史,其中對於政府、民眾亦是甚至專業者、媒體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都有稍做說明,除了作為十四十五號公園迫遷事件的對照,說明1990年代的社會氛圍,同時也以嚴厲的詞語總體批判這段過去。
這一波居民抗爭並未能扭轉由恩庇伺從所生之歷史債務,反而是讓失敗的政權繼續交換得以喘殘活命的選票。而公園倡議者,卻掉入了生態學的神話,以芬多精取代了地景論述裡原有的道德取向,橫向移植了都市之肺的想像,卻無能確保都市做為一整體能夠公平的前提。
想像運動背後的意識形態則是生態學的浪漫,特別是主流綠色生態學的認識,而缺乏社會生態學的思考,所以預定地上的弱勢居民並沒有被看見。
第一世界具有理論啟發的關心變成了遙遠的口號,邊緣與弱勢族群的戰鬥痕跡-包括勞動者、遊民、婦女都輕易在綠色的想像中被洗刷,這才是綠色推土機真正的力量。
商場的拆除,雖然把私娼、遊民、幫派、髒亂一股腦的拆了,但依賴此地生存的貧苦無依老人則因拆掉了龍山商場與西水市場卻流離失所。萬華需要全面性的福利在媒體上也只有一位記者提到。正如七號公園的情形一樣,一般人的焦點仍在公園的建設與帶來的環境改善,而空間專業者7並未從七號公園的歷史經驗學到新的應變之道。
作者的反思
書中分了幾個篇章說明了十四十五號公園的社會背景、人口組成、規劃歷程與迫遷過程。一直到1990年代,公園預定地上變成了一個包含了本省人、外省人、原住民彼此生活緊密的鄰里,甚至有了第二代、第三代的新生居民,這店歷史過程很推薦設計基地選在都市的人可以閱讀,對於地方人口的組成分析會更有概念。同時作者也詳細分析了這場漫長的抗爭運動的成因、過程,並在多年後回顧、反思,下面挑選幾個比較特殊或有感的分享。
政黨傾向與意識形態的影響
十四十五號公園的拆除在比較特殊的政治背景,在公園預定地上的初代居民是跟著國民黨退守臺灣的將士,政治上普遍偏向保守和依附,許多榮民身兼國民黨的小組長,在選舉時動員鄰里。而第一代的城鄉移民雖與外省人一起生活,階級屬性相同能拉近彼此關係,但從小生活上的壓迫與政治大環境造成的歧視經驗使得他們對於國民黨並沒有特殊的支持性。
而預定地歷經幾任市長的拆遷計畫,自1981年開始屢遭家園拆遷的恐懼,使得他們與在野黨建立某種關係。這也間接使得後來由陳水扁擔任臺北市市長,以強硬手段動員拆遷計畫時,部分對口組織團體的措手不及。
我們錯失了事情原本可能可以改變的時機,居民壓制了反彈的情緒,在市府公佈後並無激烈的抗爭與聲音出現,可能使市府覺得居民反彈不如預期的大,而後期採取強硬的手段。
抗爭的過程本就因居民的弱勢與組成多元的特性較難集結有組織的運動團體,在歷經漫長的拉扯,最後的結尾卻因
居民自殺,擾動了原本應被埋藏在迫遷運動下的省籍情結,媒體的渲染加上新黨、國民黨的支援,讓運動焦點逐漸變成了政黨鬥爭。
被排除在「參與式」設計之外
書中也提到了《流動、掠奪與抗爭》中都市發展中的國家霸權對於公共空間改寫力量的動員,但在台灣的發展過程卻是以另一種方式,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
1990年代後隨著解嚴、「動員戡亂時期」結束,臺灣逐漸邁向一個新國家的時代,這種氛圍也體現在空間政策中。當時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是為凝結在地認同感,打造國族意識,而此過程也給予了空間專業者「搭橋」的機會。「參與式設計」、「民眾參與」的概念隨之興起,但這種突然自上而下的政策長期缺乏積極參與的公民,實際執行往往變成由統治者或代理的空間專業者賦予集體(社區)身份。比起在前本書中提到以國家力量執掌的「創造性破壞」改變空間地景,空間專業者進入社區代理協商,雖抹除了空間規劃的政治意涵卻仍無法達成積極自治的結果,甚至可能選擇性的將部分群體的聲音排除在外。
這在公園事件中可見一斑。陳上任後臺北市政府改組了都市議題相關的審核機構,讓長期從事空間改造團體進入政府機制,在象徵層次上讓市民與空間專業者共治城市,都發局也延請城鄉所的教授,後由該所推選當年無殼蝸牛運動核心份子之一的張景森接任。同時也首次以「都市政策」主要政策論述,邀請來自各方的學者針對空間、文化、性別、教育、社會提出意見,開放民眾參與討論,藉由國際化、學術化、市民化的政策吸納更多的支持者,但是在這些遍地開花的活動中一方面缺乏各團體間的對話和具體的策略回應,另一方面許多弱勢團體未被邀請,過去七號公園、中華商場、基隆河截彎取直等等懸而未決的拆遷政策引爆的抗爭,在這些正向的宣傳中再次消聲。
因為市府所持的開放態度,反而使一些基進化的運動路線轉變成制度內的參選,放棄原有的抗爭姿態,這才是新市府上任後,有關社區議題的抗爭驟減之故,收編的真正力量正在於公部門形式上對於民主誠意的允諾,非簡單的是社區團體全部投向綠色旗幟之說。
而且,原本在權力架構上相互對立的社區與政府,反而變成有機會晉級的社區與市府結成聯盟,造成與其他爭資源的社區排拒的局面,原本由下而上的社區運動在此脈絡中,變成了中上階級社區與市府聯手對抗貧困社區的事實,化解了原本可能站在同一戰線上的社區組織。
專業者的角色
這場運動中專業者作為政府與居民間溝通的橋樑,其角色佔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公園拆遷及興建計畫最初,市府主動邀請城鄉所協商,作者認為政府為城鄉所在專業者與居民代理的正當性背書具有一定的象徵性,是一種溝通進步的作為,但也由於此,居民失去了與市府直接溝通的管道,讓事件的發展與媒體焦點聚焦在專業者聯盟與市府的談判過程上,居民反而必須透過聯盟才能表達想法,自行組織抗爭、動員的力量飯而被挹注在期待代理者能夠帶回好消息的希望上。
當然過程中也討論過許多方案,其中一個「部份就地安置計畫」在某段期間成為主要與市府談判的基本模型。其構想兼顧公共利益及照顧弱勢居民為,計畫以公園面積的6%佔地約850坪,興建10層樓的市民住宅,以租用為原則安置、容納約300戶無法負擔搬離社區的居民,後續可納入社會局的社福資源循環利用,既可補充臺北老人公寓與國宅系統的缺乏,又可安置真正所需之人;在設計上,住宅底層除樓梯間外全部挑空為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公園連接融合,使實際使用公園的面積不變。
建物造價約4.5億,其中3億元可由節省下來之「建物拆遷處理費」及「限期拆遷獎勵金」費取得(申請市民住宅者兩項補償金)。而公園如果按多目標使用可以進一步於公園下建造二層停車場,容納約2000部車,不但有益周遭地區商機,更可為市府帶來收入達到興建成本自償的效果。而若以BOT的方式交民間興建,一方面資金愁啜的負擔較低,另一方面興建較有效率,在市府競選時不至延宕,當時是個市府、社區與市民三贏的策略。
但最後市府並未採納,或許對於公園周遭的土地來說,將「違建戶」留在公園內(社區中)仍會限制鄰近土地價值的成長空間,另一方面這個方案需要跨部門、跨領域的整合協商,不但涉及都市計畫、工務單位,興建的資金籌措要不涉及金融資源就必須引入私部門的參與機制,後續管理及涉及社福資源的統合,在當時市府就連跨局處合作的模式都尚未建立,可以想見最後的不了了之。而結果也已於前段說明。
總結
一個都市對於「公園」的想像取決於居民的意識,在以「綠色生態」的名義驅離「違建戶」這個「歷史債務」的過程中,有多少是帶著改善都市居住環境的理念?有多少是假公民權益與公共利益操弄中產階級為大宗的意識形態?又有多少是帶著圖利公園週邊房地產價值的意圖?過程中又有多少人煽動族群對立,將一個個「侵佔國家土地」、「擾亂社會秩序」的標籤貼在這些政治移民與城鄉移民身上?
先不論作者反思與扼腕這場運動的結果,我認為作者並不是要市民在「生態」與「人權」之間選擇,而是撇開由西方帶起的「綠色進步」思想,我們都市裡的公園是不是可以有更細緻的方式設計?
連續分享的這三本書的提到了許多政治背景及因素,閱讀完後也更深的理解一個區域的發展不會只是自然形成,縱使是許多早期聚落也是因著來台開墾、或是戰爭遷移等緣由,或是開闢土地生產或是安置大量人口而逐漸形成生活空間。我的閱讀順序很剛好的由廣至深,從社會成形的經濟活動到近代人為操弄的現況論述,再以臺灣貼近生活的公園案例點出我們經常置身在一個「進步」的意識之中,卻少思考政府、專家給予的選擇是否真的是「選擇」,又是否其實我們可以有更多的路可以靠自己開拓?
在七號公園(大安森林公園 )、十二號公園(艋舺公園 )的案例中,前者除了帶有階級對立,還參透著宗教意識的利益爭奪;後者懷抱清除社會問題,卻未從根本著手安置弱勢人口,反而藉由「公園開發」企圖驅離。這些案例中的空間專業者多非無心關注,而是無力扭轉既定的計畫,作者也認為藉由這些運動的經驗,專業者的角色與力量是值得我們留待未來思考的部分。
後記
第三篇卡了2個多月,覺得應該改變一下寫文的方式,常覺得動輒上千字的文不但少人有耐心看完,而且整理起來負擔有點大,過程刪刪減減猶豫不決,也有可能是因為架構寫的有點鬆散,寫到後來都忘了怎麼接回去了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