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想着的時候,我們又穿過庭院一道潔白圍牆中心的拱門,來到豁然開朗的草坡地。一座小涼亭立在微微聳起的小坡,從上面眺望,大概能讓人察覺不到四周圍牆,卻能飽覽戈潭斯彎月形港口的遼闊景致。
小涼亭四周站着僕人,然後是幾個年輕人。年紀最小的男孩還扭擰着想和僕人遊戲。而年紀最大的青年比我還高,身穿戎裝,肩膊上金色的流蘇鎖子甲看起來沒法保護他,也許只是裝飾用的,但不禁讓人覺得他肩膊之闊,至少能夠以一敵三。
涼亭中只有兩個人是坐着的,我想,大概就是這座宅邸的男主人和女主人。膚色蒼白卻有着暗紅頭髮的男人早在我進來時,便用眼睛細細地打量我,我不討厭這種感覺,但還是有點不自在。他的目光隱約讓我想起舅父打量着金幣時的小心機,然而有些不同,也許以我的閱歷還看不透他。
而女主人,似乎在與身邊小麥色皮膚的女奴交談甚歡,有時會將目光投向我,但並沒惡意;我這時才察覺到,宅子裏的奴隸不是很多,來幫傭的一半都是自由人。也許奴隸在做我看不到的骯髒工作吧?我想,伊登的奴隸比自由人還要多。
「布列農,看你帶誰來了?」男主人站立起來,和師傅打了個照面,掩不住臉上的笑意,拍拍他的肩膊說:「你認為他準備好了嗎?」
「那就要看你準備如何考驗他了,哥蒙大人。」師傅低頭說,保持着他應有的禮節。我想,既然師傅會稱呼他做為大人,對方至少是位埃米爾,伊登的貴族,我心裏不期然緊張起來,但還是在腦海裏想起師傅教過的禮節。既然他刻意提到了男主人的姓氏,那定必是想我表現一番。
「來自戈潭斯的阿萊.亂石,願意為你效勞,哥蒙大人。」我將手放於胸前,並且將頭壓得比師傅更低。伊登人對於階級的禮節非常重視。輩分如我,頭必須比師傅更低,要是我只作為僕從,就要半跪下來了,若是奴隸,更應該五體投地,以免主人看見他們的臉。
「有點模樣吧。」哥蒙大人點了點頭,又開始從頭到腳地打量我,最後才平淡地說:「布列農,你有給他吃飽飯吧?就是有點瘦。」
「見笑了,哥蒙大人。」師傅保持低頭說。他本來比哥蒙高大,但面對貴族的交談,頭必須比對方保持得更低,以免話賓奪主。
「恕我直言。」
高大的年輕人就在這時踏上前來,比他父親高,但還是略遜師傅一籌。看他走路的模樣以及腰間配刀,大概對於沙民的武術有所涉獵。師傅在當僱傭兵的時候和各種人打過交道,自然沙民也不例外。他說,那些人殘忍狡猾,比狼和狐狸加起來還要危險。
「父親大人,我們親愛的妹妹可不能交由這種人保護。」
「克里斯多夫,輪到你說話了嗎?」哥蒙大人回頭意味深長地看了他一眼,提高聲音:「說起來,你的劍術好像也是布列農教的,我沒有說錯吧?」
「是的,父親大人。」克里斯多夫.哥蒙低下頭說,但目光一直沒有離開我,沉聲道:「但長劍沒有沙漠刀來得好用,殿下是這樣說的。」
我一時之間,沒有想到他口中所說的「殿下」到底是誰,但也許地位比哥蒙大人還高,讓他臉上有點黑。不過他一會兒便露出微笑,輕描淡寫地說:「是嗎?但說起來,撒克遜的祖上也是和我們一起從北洋來的吧。」
那個名字讓我稍微一驚,撒克遜,戈潭斯最大的家族之一,流著古老的北洋血脈,甚至能追溯到英雄紀元。現今的伊登海王,也是一位撒克遜,他作為戈潭斯的統治者,我自然聽過他的大名。那麼克里斯多夫.哥蒙口中這位殿下,也許就是撒克遜少主,當今海王的兒子。
若然克里斯多夫是撒克遜少主的親信,那麼他就是海王手底下的人。我對於眼前這幾人的地位有了大概的想像,但只是想像,我這輩子還沒有和地位這般高的人靠得這麼近。當然,更遑論是說話了。
「是的,父親大人。」克里斯多夫恭敬地說,但還是有意地和哥蒙大人唱反調:「所以他對這兩種武器的意見,肯定有些參考價值。」
「既然你對於這小子有點意見,又對於他所用的武器有點意見。」哥蒙大人的目光掠過我腰間的混種劍,意味深長地說:「那就由你親自考核,看看他是否有足夠資格擔當克里斯汀的護衛吧?」
「正有此意。」克里斯多夫嘴角勾起微笑,朝我走近過來。我心中相當警惕,但這時候不能後退,只能保持着低頭姿態,我手心冒汗,這可能是我第一次和師傅以外的人比試……只是對方地位比我高,而且在我看來還帶着不輕的敵意。
「怎麼?你徒弟要試試嗎?」哥蒙大人像開玩笑一般和師傅搭話。
我知道,既然到了這個時候,師傅斷無可能拒絕,哥蒙大人是他的僱主,而師傅帶我過來,明顯也是想引薦我擔當這位「克里斯汀」小姐的護衛。不過,我心中焦躁,我有可能打得過這位明顯就是將官出身的貴族嗎?我應該打贏嗎?還是只要保住小命就好?
「對他來說,也是合適的考驗。」師傅沉靜地說,沒有給我任何暗示:「阿萊,你就和克里斯多夫大人切磋一下吧。」
「遵命。」我退後了兩步,將手放到腰間的劍柄上,低頭說:「失禮了,克里斯多夫大人。」
然後我抬起頭,將目光投向克里斯多夫暗黃的雙目,對方果然比我高大,肩膊也比我闊,在力量上我不可能佔優,速度也不一定,沙漠刀是講求迅猛致命的武器,師傅雖然早有提及,但我從來沒有和用這種武器的人交手過。於是,我猜,除了耐力可能有點優勢,我大概不是他的對手。
那就想辦法堅持下去吧?我想,拔出了混種劍;聽說這種劍在北洋被稱為手半劍,劍柄略短,但單手或雙手都可以揮舞,雜種用混種劍,才是最佳的配搭,我自嘲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