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委任律師而言,勞工未必是好客戶??? 我放棄討25萬加班費了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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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了跟前東家討25萬的加班費,一共找了五家律師事務所,但很不順利。

無論是法律諮詢或委任案件,律師費一小時6000元起跳都很正常,真的不便宜,但我感受到律師不見得想被委任,或付費諮詢後沒頭沒尾(勞工付諮詢費說明案情,律師沒幫啥忙也不想接CASE,就沒了)。還沒跟前東家開戰,就能感受到推阻的力量,因此我決定中斷這件事,跟大家分享我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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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那四位律師:

A律師:因緣際會之下認識的律師,很認真看我提供的資料,以非常優惠的費用提供語音諮詢。從中我了解要逐日計算加班費一事,金額有25萬可行,也明白就算我拿出證據,公司找麻煩反過來誣告,我也有極高機率以無罪收場。

A律師講話非常海派,我覺得很棒!!! 想說等新公司試用期過再行動比較安全,我沉寂了半年再次聯絡他,想委任他能出席勞資調解,可惜A律師跟我前東家所在地差太遠,因此A婉拒了。

B律師:我曾在律所服務過的朋友(簡稱X),介紹他的所長給我。 但所長說他專精不動產,非常客氣地婉拒了這個CASE。 X推測所長大概是太忙不想接。

以上都算是有頭有尾的結束

C律師:我寄email給X的勞動法的老師,但遲遲沒有回覆,我致電律所,能感受到他們沒空理會這種小案件,我請求刪除資料就草草結束了。

D律師:A律師介紹給我的同業,可是光喬見面時間,D就一直已讀不回@@@。等到我說準備找別人了,才喬好見面時間,事後覺得不如不見。

D強調我證據太多了,要幫我整理真的很麻煩,為什麼每天加班時間都不固定? 加班時間能以一小時以上才算嗎? 再用半小時增減可嗎? 反正算到分鐘也沒多少(ㄟ斗,我就是覺得重要才要出來討阿) D完全沒建議討加班費的勝算,還一直強調法官沒時間看我這麼多證據。我真的感受不到D很消極,也看不出委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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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意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1)單位產值低:

我的25萬加班費,用1000列的excel逐日逐日算出來的,我準備了700張照片作為加班時間佐證,但這只是工作底稿。律師還要進一步整理資料,一張證據只價值幾百元,700張很麻煩。對律師來說,幾百萬甚至幾千萬的爭議案件才是大金額。

(2)當事人隨時都可能放棄:

勞工對抗公司本來就不容易,而且到一半累了或怕在業界黑掉,頂多就不放棄爭取加班費。又不是被公司告可能有刑事責任,非要吵到底不可。

(3)律師是一份職業,這終究是一份生意:

律師也是人,總是要挑合適的CASE,案件很多,能賺錢又不會太累的CASE才是首選。

律師讓勞工付諮詢費說明案情,OK阿,這是好賺的部分(?),6000元先入袋再說,但這跟律師想接手委任,處理難賺的部分是兩件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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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些都不重要,D律師提醒我可能會遇到極度偏頗的法官喔,我原本心存懷疑,不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句話嗎??? 然而諮詢結束的當晚,北北基桃居然宣布明天放颱風假!!!!! ㄟ斗,數據不像有達標阿。 加班費也是,有太多人性的因子在裡面了,所以我選擇暫時休息,用加密記憶卡封印所有資料,先不處理這件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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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我就是那個準時下班的人! 我的方便跟好心只留給重要的人! 不用怕得罪人,該切割就切割,因為別人推事情時也沒想過會得罪我!!! 凸顯自己的政治價值,是別人要怕得罪我 如果保護自己的自私是錯的,那代表這環境有毒,忍耐也沒用,離開為上 練就次元斬之後,我目前在新公司待得很開心喔XDDD
職場上平常大家都不計較...或者說建立在員工單方面忍耐,才維持一個「假平衡」 小蝦米的員工,在興起訴訟對簿公堂打破平衡前,先想清楚自己究竟想得到什麼? 是證明自己無罪的「道德價值」? 金錢? 對公司出一口氣? 唯有先想清楚才能不在訴訟之路迷失。
曾經,我抱有防備心,不願跟同事交流,只維持最低的公務往來 曾經,我厭惡職場的表面,很重感情,只想跟真心的同事相處 曾經,我把同事當朋友,下班後餐敘、唱KTV、出遊、參加婚禮跟新屋party 曾經,我積極經營同事關係,希望建立人脈博取好職缺 我最後發現顧好自己,以最少的付出,融入環境,維持表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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