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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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泰國國王簽署婚姻平權法案成為法律,法案生效後,泰國將繼台灣和尼泊爾之後,成為亞洲第三個允許同性婚姻合法國家。目前法案將於明年 1 月 22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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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熱鬧的西門町商圈裡,坐落著一棟商辦大樓,它或許不甚顯眼,但對許多同志族群來說,這可是他們遇到法律問題時尋求協助的好地方。走進「維虹法律事務所」,在律師熱情的歡迎下,我們隨即感受到這個事務所裡溫馨與包容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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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簡介:李茂盛教授,現台中茂盛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下稱「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院長長期且全心投入人工生殖領域。1987年時,李茂盛院長在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順利完成台灣第一例試管嬰兒的受孕及生產工作;其後持續進行試管受孕研究工作,協助無數試管嬰兒順利誕生,並一次次突破技術限制、創造醫學界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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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相愛的人攜手步入婚姻,擁有屬於彼此的孩子,看似是人生理所當然的戲譜。然而,對於兩個相愛的女人、或兩個相慕的男人來說,這份「理所當然」竟是一種奢侈——一種需要耗費很多力氣,卻仍可能難以觸及的人生藍圖。為了更加了解同志家庭與人工生殖的現狀,我們聯繫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志工進行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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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人工生殖法以及其中的代孕生殖,本系系學會過去一學年共進行了四次讀書會,從法學、倫理學、社會學、哲學與醫學等面向探討及反思該議題。與此同時,歷經數次修法公聽會與公民論壇,我國衛服部於2024年5月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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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又稱同婚專法)三讀通過,5月24日正式施行,婚姻平權終於露出了曙光。作為亞洲第一,台灣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但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專法將同性結婚之收養限於繼親收養,共同收養被排除於規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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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9日,內政部拍板定案,通過台內戶字第1120240466號函釋,擴大跨國同性婚姻的認定範圍,造福許多跨國同性伴侶。然而,這對於臺灣的跨國同性婚姻而言,絕非終點。雖然認定範圍擴大,仍有19個國家的伴侶入境臺灣時需要進行面談;由兩岸人民組成的同性伴侶甚至被排除在外,無法在臺灣進行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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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上路後,台灣成為了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然而,同性伴侶的許多權利仍未受到充分的保障。近年來,立法院陸續修法,讓同性配偶得共同收養無血緣之子女;內政部也透過函釋,開放了跨國同婚,讓婚姻平權跨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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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在傳統喪葬習俗上,同志伴侶面臨著許多挑戰。在喪禮時可能面臨家人和親屬的不諒解,和無法實現殯葬自主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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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居住在長崎縣大村市的男同志伴侶,在今年 5 月 2 日領到了一張印有「夫(未届)」的住民票,這張住民票,後來證實是日本第一張註記「夫(未届)」的住民票,意外成為日本全國首例。整起事件直到 5 月底,大村市長園田裕史準備對外召開記者會的 5/27,才首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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