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文創遇上法律

含有「當文創遇上法律」共 6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我必須強調,我不是客套,而是出自絕對的肺腑之言,因為我活生生過去一年半期間的人生軌跡,幾乎按照這本書裡所安排的各篇章節完整經歷一切,從設立公司開始,籌資,實踐,發行,一路步步為營,走到了現在,牽一髮而動全身,目前仍然持續進行中……。
Thumbnail
創業之初,創業者時常是校長兼工友,集大、小瑣事於一身,凡事都是由經營團隊的領袖拍板,董事長、總經理只是兩個語意不明的職位。但公司規模日漸擴大,外部股東持股比例愈來愈高的時候,創業者會開始面臨一個問題,誰來當董事長?誰來當總經理?
Thumbnail
1911年,有人問當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尼可拉斯.巴特勒(Nicholas Murray Butler, 1862-1947),「工業時代最重要的發明是什麼?」「是蒸氣機?還是電力?」 巴特勒回答:「不,有限責任公司才是現代社會最偉大的發明。沒有這樣的公司組織,蒸氣機和電力不可能發揮如此的力量。」
Thumbnail
誰擁有著作權? 以下即由《著作權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的條文介紹,讓文創產業相關從業人員更容易了解著作權的歸屬。別以為自己的創作一定是自己的喔!弄清楚著作權究竟是誰的,當然是文創產業最重要的事,因為這是一切權利的源頭。
Thumbnail
市場認定具有相當交易價值的「IP」,並不是單純因為法律保障這些「IP」,其價值終究來自於其具有一定知名度及熱情的粉絲們支持,使得市場上有廠商願意支付相當的授權金,藉由此等「IP」的加值去取得其自身產品在行銷宣傳及實際銷售上的成功。這也是我們為何說並非只要是智慧財產權,就是文創產業所指的「IP」。
Thumbnail
「藝思有法 Arts Law」文創法律系列書系,鎖定文創事業經營者最需要關注的八大議題:智慧財產、創業法律、經紀合約、公司治理、授權合約、人資法律、行銷法律與個資保護,完整呈現文創法律的架構與基本知識,透過基本觀念與案例解說,協助讀者建立文創相關法律基本能力。​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