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對「禁漁期」是否有概念?為了避免過度捕撈,政府依法律跟法規所做的永續資源保護,也就是該段時間是不准捕撈的,以讓該物種休生養息。下面整理一些有做漁撈資源管理的物種法規:
一、鰻魚苗:
下列期間禁止於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
(一)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一百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二)自一百十二年起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二、魩鱙漁業:
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所轄作業情形,擇定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期間連續三個月為禁漁期。
三、鯖鰺漁業:
鯖鰺漁船禁止於下列期間,於東北海區從事鯖鰺漁業作業:
(一) 每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二) 每年農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翌年正月十八日。
四、蟳蟹類:
每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禁止漁船從事下列行為
(一)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之母蟳蟹
(二)卸下或持有腹部未自然連附於胸部腹甲之蟳蟹
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79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