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下午要跟 Iga & Kaja 一家去小聚 ( 終於是最後一個聚會了 ),
想著在出門前還有 2 個小時的時間,想要稍微整理一下阿爾巴尼亞的首篇 tirana
怎知,我才起草前言就莫名其妙打了344個字?? 我發現自己真的是廢話好多阿….
應該要認真練習精簡文字…..
但是,剛打到此處,我忽然就有想問的問題
Q: 大家習慣要先擬大綱與段落才開始正式落筆寫文嗎?
我發現,我幾乎都沒有這個程序….通常就是”開始創作”按下去,然後就劈哩啪啦腦子想到哪裡手就打到哪裡,現在這個也是….
就是最後送出前,會盡量整篇看過一次,把錯字修好後在送出 (雖然很多時後還是沒有檢查到…>”<
會這樣問,是因為我其實觀察過許多自己追的格友,有幾個特別是寫小說的,很常會編排要寫的大綱、段落、人物都要整理過才好下筆。我知道小說本就不同,畢竟有很多細節要編寫,要注意邏輯,時間之類的。
只是,我在想如果只是類似散文或遊記,大家也一樣嗎? (我幾乎好像沒有這個步驟….開始感覺是否要修正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