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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rogu
2024/08/12last_publish_at意識旅者之塔

就如我不認為方格子是部落格一樣,我也不認為方格子是社交平台。

基本上是這樣的:專心經營文字內容的作者,會覺得方格子是寫作平台;純粹把方格子當網誌用的,會覺得是部落格;那麼很積極在方格子上社交互動的人,理所當然會覺得是社交平台。

但問題是,不論是文字發佈與經營相關功能服務也好,新推出的沙龍社群也好,它本質上都不脫離一個大原則「內容有價」。而內容有價,既是方格子剛開始專注文字內容,直到現在多元發展後一直貫徹的核心價值。在這段過程,它只是找到有利於寫作者品牌化的路徑,並將之實現。

也就是說,你們目前為止所看到、使用的任何功能,都是依附於「為發展作者品牌」而推出的。

我在《平台寫作倖存手札》已經強調過,像方格子這樣的平台正確的定位應當是「商業內容平台」。

為何我屢次要重新導正這個觀念,原因在於,當你只把這個平台放在框架,或是只使用該框架下的功能時,是很容易漏看整體內容市場的趨勢。

試著想想看,為何方格子需要發展數位商品?因為數位內容市場就是近年的熱門趨勢之一,全臺灣認真在文字方面做這塊的大概就只有方格子跟CxC。

為何要搞沙龍?原因是,這幾年來,整個網路生態開始重現內容分眾的傾向。人們的社群習慣不再如Facebook初誕生之時,追求無國界、無限制的社交模式,而是逐漸轉為以興趣、鐵粉導向的私有化社群。也就是說,創作者經營社群已經是近年內十分重要的工作了。

數位商品與沙龍絕對不是因為很酷才被推出,而是整體市場風向就是那樣,它有自己的道理在。也因此,看待數位商品、沙龍,你就不能單單僅止於表面的理解,這樣反而會漏看很多東西。

同樣的道理,只把方格子當部落格,你會忽略在部落格這個面向以外,你也許有能力發揮、甚至正好符合你的發展需求的功能;只把方格子當社交平台,你可能會完全沒注意到透過內容來激發分眾經濟的潛力,因而錯失良機。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很平淡看待近期方格子改版:它本來就不是社交平台,它的價值也不會只有官方討論區夠不夠開放。根本來說,它本來就是為服務「創作者」而存在的「商業應用」。這是事實。


至於社群的其它非商業應用,它們確實存在,也有其意義與用途。社群的可能性本來就很多,但不是我一直以來討論沙龍的重點。

日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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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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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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