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暴论:我们有必要关心子孙后代吗? 大问题Dialectic。】
我的見解如下:
所謂的「非同一性論證」,就是指出差異化的可消弭性,即用上下限的存在與否,去中和在其中的好壞優劣,於是用可直達生死的邏輯就可以將差異化的可消弭性去除。 舉例來說,同姓(姓氏)結婚由於血緣可能相近,至今仍被傳統所詬病,至少要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其原因就是要避免近親繁衍所導致的基因缺陷,如果生育與否可以完全不考慮後代,那麼即便孩子一出生就缺胳膊少腿,也比不存在好,但如果此基因缺陷導致一出生就死亡,或著是可能會難產。 此時,非同一性論證就會被推翻。
而且可以使「非同一性論證」同一化的存在,不只是近親繁衍所可能導致的基因缺陷,配偶的身體年齡也是關鍵,也就是當太年輕或著是太過於年老時,其精子與卵子的低質量,也會導致新生兒不健康進而影響到父母親,或著是面臨一出生就死亡,而枉費懷胎十月的心力。
至此,論述都在損益的原則上,並未導入類似康德哲學等道德觀。 亦即,即便是為自己,也必須要關心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