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合

含有「競合」共 2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時間:2023.05.10 科目:刑法總則 甲為了消滅情敵A,遂買通乙殺害A。甲將A的外貌特徵、身形告訴乙,並交給乙一張A的照片。某日,乙依照甲的吩咐,埋伏在A每天回家必經的小巷,然而因天色昏暗並下著濛濛細雨,導致乙誤B為A,對B開槍,但因手滑射偏,擊傷附近的路人C。乙再次舉槍瞄準B,終於將B擊斃。
付費限定
所謂「審判權」是指對於某種案件,法院有對其審理的權力。在我國,公法事件由行政法院審理、民事及刑事案件分由普通法院的民事法院(庭)及刑事法院(庭)審理。 【補充】釋字第665號解釋理由書(節錄第一點部分)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