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償

含有「求償」共 43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民法第184條除了基本的過失侵權,還有兩種特殊類型。第1項後段的「故意背於善良風俗」,保護範圍擴及純粹經濟上損失,凶宅求償即為典型案例,但須證明行為人有故意。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法律」採推定過失,被害人無需舉證行為人有無過失,舉證負擔大幅減輕,是勞工職災、車禍事故求償的重要依據。
人生難免遇到親友借錢,但你知道有哪些法律風險嗎?本篇文章由律師解析,教你如何透過簽立借據、約定保證人或簽本票等方式,為自己設下法律防線,避免日後產生金錢糾紛。更提供撰寫借據的關鍵重點,以及涉及大額借貸時的注意事項,讓你聰明借貸,保障自身權益。
Thumbnail
借錢給多年好友,卻遭對方耍賴否認?別擔心!律師教你如何透過通訊軟體、銀行往來明細等關鍵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戳破對方謊言,最終成功討回欠款。文章並提醒,借據是保障權益的重要文件,務必詳載相關資訊。
Thumbnail
許多民眾欲出售塔位卻意外捲入詐騙案,陳育騰律師如何透過詳實的證據與法律攻防,成功協助當事人釐清責任,獲得不起訴處分,避免成為詐欺幫助犯。
Thumbnail
本文分享一起成功的詐騙求償民事訴訟案例,由陳育騰律師代理,協助當事人對因提供人頭帳戶助長詐騙而被判連帶賠償的被告追討回 1,692 萬元。案例強調成年人應有基本法律常識,提供帳戶即有過失,並指出透過正確法理攻防,找對律師有機會拿回公道。
Thumbnail
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並未消失。本文分享透過律師協助,如何運用證據分析,成功對外遇配偶及第三者請求配偶權與精神損害賠償,並提供委任律師在處理外遇案件的關鍵優勢:精準定性、連帶求償策略、及剩餘財產分配。
Thumbnail
原告發現配偶外遇後,先前已向第三者求償,後又委託律師向出軌配偶提告,被告主張因第三者已賠償,債務應已消滅,不應再受求償。律師關鍵在於攻防連帶債務的正確解讀,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應給付原告20萬元及法定利息。本文分享相關案例及律師攻防見解,探討在婚姻糾紛中,出軌的雙方是否皆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Thumbnail
內政部統計顯示,2025年全台屋齡30年以上的老宅數量已突破554萬戶,佔整體住宅比例的59%。城市裡的『磁磚雨』不再是意外,而是必然。當意外發生,你是能優雅轉身免責的『定作人』,還是必須概括承受的『所有人』?」
Thumbnail
當家門口的柏油路出現裂縫、家中的房門突然關不上、或是牆壁出現裂縫、傾斜,這可能是地基下陷的警訊。面對財力雄厚的建商,小住戶該如何求償?以下是你的兩大法律武器: 一、 法律武器庫 在法律上,這類案件被稱為「侵權行為」。 1. 誰該負責?(民法第 184 條)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
Thumbnail
當你發現疑似出現第三者的跡象,腦中第一個念頭往往不是冷靜分析而是情緒瞬間炸裂,手機訊息變少、加班變多、對話變冷淡,甚至開始對你設下密碼與距離,很多人在這個時候會卡在同一個問題,發現第三者後要先蒐證還是先攤牌,哪個做法比較不容易翻車?這不只是情緒選擇而是策略問題,尤其當你未來可能涉及離婚、侵害配偶權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