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不涉及「過去」甚至「未來」的呈現,協助每個人聚焦在「當下」的決斷與感受
根據我國衛生福利部的統計,2017年臺灣共有 137,148件家暴通報案。不是每個人都有父母離異、或遭受家庭暴力的經驗 ,但每個人一定有下判斷、在多元立場中選邊站的時機。因此如何產生自己的見解、判斷,甚至是在判斷後採取行動,便是每個人(即便身為「他者」)都會遇到的重要問題。
《家戰》描述失和夫妻米蘭和安東,他們的婚姻破裂,但兩方對小兒子,朱利安的監護權卻難以妥協。
英文片名(custody)直譯為「監護權」。比起爸媽或作為「第一男主角」的兒子,有趣的是,鏡頭畫面一開始我們認識的即是判決「監護權」的法官。
法官:請向本庭解釋,為何親生子女都視你為敵?
安東:我也想搞清楚:他們究竟是如何被母親洗腦的。
我們跟著法官的視角,在全無
電影配樂的《家戰》裡,聆聽兩造(被告與原告)在家事法庭的爭執,並觀察後續的發展。
電影裡的家庭問題,觀眾的法官角度
「這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問題。」誠如劇中角色所言,人生不是「是非題」,身在不同的框架與立場時,我們會給出不同答案。
身為教育工作者,我關注的是孩子的福祉:若給予父親探視權,是否孩子就有機會重新擁有父親的陪伴、給破碎家庭一個再次重建的機會?又或著此舉將會引狼入室,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即便以孩子的立場思考,鑒於電影沒有提供過往的「真實資料畫面」,我們也無從了解兩人為何分居、或是透過孩子被不當對待的事實,以建構家庭不和的具體理由。我們一如法庭上的法官,只能憑兩造及他們律師的說詞與態度,去決定這孩子的未來。
面對不足的資訊,在欣賞電影的過程中,我害怕做出我的判決。
然而,遲疑不決的心態,最終導致的是無法挽回的傷害。直至劇情尾聲,父親抱著獵槍衝進母子家中時,我才懊悔著自己竟然「沒有即刻決定」。
決斷力:教你如何在有限的資訊中下判斷
真實人生不也是如此?我們需要在「有限的資訊」中,「即時」做出各種決斷。一生中我們會作出成千上萬次的決定,有些微不足道,比方說選擇晚餐;有些極為重要,例如選擇工作、選擇終身伴侶。我們能不能作出正確的決定,對我們的生活品質有很大的影響。
「時間」與事情本身的「重要程度」往往是我們瞻前顧後的考量:以「晚餐吃什麼?」為例,肚子餓是一種即刻、但日常的小事,我們在決斷時或許就帶有些隨性的習慣,僅僅參考以前的舊經驗,少增加當下的新資訊考量,例如:今天比較累,是不是應該吃好消化的食物讓身體休息?進而,我們即便有許多日常機會,仍少練習到「下決斷的演算」。
我曾開設一系列「演算法」的課程,目的即為讓學生習慣、並熟練理性、即刻且精準的思維模式。決斷不只是單一事件或一瞬間的想法,而是一整套流程,在這邊簡單提要「決斷的三階段」讓大家學習:
決斷的三階段包含準備、決斷與執行。
「準備階段」與問題意識密切相關,包含了三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是察覺並找出問題;
第二個步驟是界定範圍、釐清所有變數並整理架構;
第三個步驟才是相關資源的調動與投入、以獲得關鍵/利害關係人的看法。
「決斷階段」的重點在於有效、即時,本階段可參考閱讀《決斷的演算》,雖偏向數據處理,但不失為初探。
「執行階段」則強調果斷、執行力,同時若有可能也可持續參考使用者體驗,修正問題框架,以利未來面對相關情境時參酌使用。
不適當的愛,讓關係駛向恐怖的終點
比起我們所熟悉的家庭片,《家戰》反倒有更濃厚的驚悚片色彩。
父親安東的每次出場都在我們內心造成強烈壓迫感。「我們還有一小時。」一改之前在法庭上的木訥寡言,在探視時他展露出對孩子時間每分每秒的掌握;即便早已在孩子沈睡時偷翻過聯絡簿,他仍強迫孩子「自己拿出來」,再透過上面母親的電話建立「雙方聯繫管道」;而「我有權利知道你們搬去哪裡!」則是最後的警鐘,完全侵入了妻兒的生活空間。
其實,安東行為背後的動機不難理解。他渴望接近孩子、想要挽回妻子,然而他並不認識、或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當他看見孩子眼中赤裸裸的恐懼、以及妻子的冷淡漠然,不是反省自己的行為問題,反而是更加積極地、不斷藉由威脅逼迫的方法,來展現他對「家」的關懷與用心,建立他渴望的控制權。
而在這輛駛向恐怖的列車上,若已無法攜手前行,就該抓住時機下車/跳車逃離。是以,如何在這段歷程中喊「停」、或是尋求協助,我們可以透過熟練前述決斷演算的思考方式,以在最佳時機「斷捨離」。
你,是可以伸出援手的
母親對孩子說「別跟其他人說他有來。」那晚,就出事了。
在「最糟的情況」出現以前,其實有非常多的資訊可供察覺、歸類、整理並下判斷。但家庭關係是如此親密而隱晦,正如俗諺「清官難斷家務事」,當那扇家門關上後,裡面的關係難以被純粹理性釐清。
門外的「我們」能對屋內正在發生的事情進行各種臆測。相對地,屋內的「他們」當然也有權拒絕承認所有的指控。站在外人立場看門內的事,我們與他們的差別,就在於那扇門。
在父親因情緒失控,持著獵槍試圖闖入妻子住所的危急時刻,他稍早所承諾的「我改過了」就像一個笑話。所幸鄰居在發現安東的行為(用力敲門、撞門、甚至動用獵槍射門)時,就主動打電話報警,一家人才能即時獲得援助。
回顧《家戰》的開始,也是因孩子身上的傷痕,經學校系統的通報才開始有法律/他人的幫助。在台灣,教師若發現學生身上有不明瘀青、或疑似家暴的傷痕時,依法應於24小時內向家暴中心完成責任通報。
在華人的傳統中,或許「孩子是屬於父母、家族的資產」。然而隨著近代思潮的變遷,以公共財為理念的「教育」,或著說「孩童是社會的公共財( public goods)」的想法更強調「下一代作為未來的主人翁」的觀點,也提供家暴防治一個論理依據。
「孩童是社會的公共財」並非剝奪了教養的權利,而是因為兒童所具有的積極外部性,使得我們有必要透過公共政策與資源的投入,緩和家庭價值式微、或不當教養所帶來的危機。
撇開感情,我們仍有足夠的理由與責任,在意識到家暴(或即將)發生的時候伸出援手,避免一場悲劇的發生。
走出電影後,也要在真實事件中選定自己立場
電影開始,我們與法官一樣困惑:究竟是看起來呆滯的母親自私、阻斷並剝奪了父親的權利,還是表現沉穩的父親藏在目光與語調背後的可能暴力,讓這個家庭分散?
隨著電影推進,在這場無戰事也(幾乎)沒有煙硝的戰爭裡,觀眾始終沒有得到「一清二楚的解答」:究竟是丈夫的暴力傾向摧毀了家庭?還是母親亦有其他潛在的問題?然而,透過聚焦於當下的呈現,我們跟著孩子的視角直到最後。即便家庭糾紛尚未解決,母子心中的恐懼與傷痕也急需撫平,《家戰》真真切切地提醒了我們「決斷」的重要,以免在無可挽回的悲劇發生時,才開始後悔當初的不作為。
最後:如果閱讀這篇文章「有帶給你收穫,請按下愛心」,讓我為你寫出更多相同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