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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遊戲的橋段
二戰協助破解密碼、立有重要戰功的英國劍橋大學的教授艾倫·圖靈,戰後多年卻被揭發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在當時的英國,同性戀可是刑事犯罪。被抓到的圖靈被法院判處猥褻罪,他為求能繼續研究工作,選擇接受化學閹割來代替入獄,接受荷爾蒙療法持續一年後自殺身亡,享年 41 歲。
你沒有聽錯,刑事犯罪,要被關的那一種。
最讓人驚訝的一件事情,當我們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戀婚姻的國家,同屬亞洲的汶萊,卻在今年通過通姦、同性戀者可被判石刑處死的法律,只是這樣子的法律有其宗教背景,我先略過不評論。<
汶萊新刑罰下月上路,通姦、同性戀者可被判石刑處死>(翻讀
原始規定中,好像是Liwat的規定,石刑應該是stroke)
這是我在電影「
模仿遊戲」裡面看到的橋段,不知道是不是真實事件完整改編,那一瞬間我才知道同性戀早年居然被這麼慘烈的對待,為了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必須要以刑事方式來對待,還會進行化學閹割,自認為文化大國的英國,也曾經有過這種黑歷史...。
●英國也這樣子做,不應該成為我們決定的依據
所以我們可以從歷史或現代世界中,找到許多先進國家人民討厭或喜歡的例子,太多了,你可以提出某某國家的人民也在反思是不是要開放同性戀這件事情,也能舉出某某國家的理由禁止人民有反對同性戀的行為,但別人的行為不應該是你行為的依據。
你應該要問自己,為什麼要反對同性戀,為什麼要支持同性戀,理由是什麼?
寫下這些理由,理由單上不應該只有XX國家的人民支持,他們比我們先進,所以我們也要跟他們一樣。要對自己的思維邏輯有信心,如果思考底蘊不足,可以多閱讀一些書籍,像是<
21世紀的21堂課>。
這一本書是國際暢銷書,如何暢銷就不必我贅述了,作者是猶太人,大學知名教授,也是同性戀者。
●這是在遠古世代嗎?
據說現在生活水準比較進步的國家,最反同性戀的當處俄羅斯,也是直到1993年才除罪化,只是除罪化後的俄羅斯,對於同性戀的歧視還是充滿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俄國媒體界最有權力的男人迪米崔.克塞尤夫(Dmitry Kiselyov),不僅公開宣稱同志應該被禁止捐贈器官,還主張同性戀者死亡時,他們的心臟應該被焚毀或埋起來,因為他們「不適合用以延續另一個人的生命」。在許多知名有權勢的名人公開或暗示地反對同志的權利,當集會抗爭時,警察會站在旁邊眼睜睜地看著示威者被潑水與毆打,即使沒有出櫃,但是長靴、緊身牛仔褲等異常穿著以及獨特言談舉止,可能會讓你在某個社團被除名,甚至於莫名其妙地被開除。<
活在世界上最反同的國家之一>更慘烈的是,犯罪集團深知俄國的同性戀人不敢聲張,找到他們進行勒索。<
反正同志不敢聲張>
總統普丁在2013年6月簽署法案,將針對未成年者進行的「非傳統性關係宣傳」列為非法。俄羅斯是一個在通姦、墮胎和離婚方面相當自由,但對同性戀的態度有如上一個世代的西方國家。如果相同的文章在台灣施行,基本上我現在已經是違法的行為了;換言之,你沒辦法公開替同性戀人辯解,連講個道理都不行。此一法案導致許多國家的不滿,宣稱因此要抵制冬季奧運。<
俄羅斯同性戀身陷困境>
●我的立場一致
我對於同性戀者的看法是從演化的角度出發。
任何生命在演化發展過程中,會緩慢逐漸地產生一些變化,以適應這個環境,當然有些並不是為了適應這個環境,而是發展上的新分支,這個錯誤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我個人認為同性戀是人類演化發展中的一個特殊分支,而且與生命為了生存與繁衍的基本設定有所不同,因為人類的同性交配還無法與其他生物一樣,產生下一代的結果;然而,同性戀人數不多,所以並不會影響整體人類繁衍的結果。
既然如此,同性戀又不是疾病,也不會侵擾他人,一樣是人,當然就可以享有人權。
雖然上次公投有七百多萬人不支持同性的相關議題,但我實在想不出來不支持同性戀、同性婚的理由,我曾經在2013年就在臉書公開提出自己片段的見解,現在回頭再去看當時的內容,與現在差不多,或許是因為沒有可以變更的理由,所以到現在的見解都半斤八兩。(圖1)
其實很多人認為公投已經改變一切,但少數人的權利不可以因為多數人的決定而被剝奪,106年5月24日
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已經做出了決定...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所以如果不修民法,或者是沒有制訂專法,同性戀者直接就依據民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結果完全一樣。
●身為小網紅的做法
我不太喜歡自稱小網紅,可是很多朋友戲稱我是網紅。
好吧!既然身為一位網紅,為了賺錢,應該以多數者的意見為市場,但雖然同志人數不多,尊重同性戀人權與同性婚姻,符合我的思考邏輯,也保障了少數人的權利,對於一位法律人來說,也是正常的推論結果。
如果心中認為是對的事情,卻因為市場考量而反對之,基本上這種人生也沒有價值,只要受到利誘威嚇就很容易改變立場。我不是這樣子的人,所以對於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的通過,我掌聲鼓勵。
但也呼籲社會各界,未來有關同性議題的路還很漫長,有很多議題仍待討論與磨合,社會持續性的衝突仍難以避免,讓我們控制自己的言詞,不要挑起對立,多一點演化理論的思維,多關心別人一下,不畏懼地繼續走下去。
●森林中小徑上發現的麵包屑
在這個人類社會中,看起來很現代化,有太空梭、AI人工智慧,高鐵咻一下就來到另外一個景點,但組成的人類,大腦設定還是很野蠻。大腦對於某些事務的認知在核心區域儲存,而且燒成固定模式,很難修正,就像是背上一條龍的紋身,要修正、去除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因此,有些議題是很難進行相互間的溝通,有哪些議題呢?
譬如說政治、宗教、種族,還有最近很熱門的同性婚議題。過去我通常會闡述自己的想法,有人來問我的意見的話,我也會不忌諱地說出自己的邏輯論述,但講了很多次之後,發現有些人的核心區域是無法修正的,對方並不是想要聽你的想法,而是只想要知道你是不是同類的,最終...導致彼此間的衝突。
這種引發衝突的過程,甚至於...讓我想起了納粹時代的初期,許多人本來是周遭的親朋好友,在一番種族主義洗腦之後,這些親朋好友都換了一個人似的,眼神有著讓人不寒而慄的殺氣,刀起頭落,成為殘殺同胞的屠夫。
這種感覺讓我很害怕...
因此如果有人來問我這幾個領域的問題時,已經不會想要正面回答,但還是會給予森林小徑的麵包屑,讓他追溯著找到我的答案,這個麵包屑就是......請朋友去閱讀<
21世紀的21堂課>。
舉個對話的例子:
A:教授,你有宗教信仰嗎?
Dr. J:這個問題有點複雜,不過我看過一本書。
A:什麼書?
Dr. J:21世紀的21堂課。
A:這本書怎麼了?
Dr. J:有關於宗教信仰這件事情,我認同這一本書作者,比較接近書中的想法,你看過那本書嗎?
A:沒有。(大多數朋友都沒有看過,現在看書的人也很少了)
Dr. J:沒關係,可以先看看再問我這個問題。
回去不會看書的人所在多有,但也不會再煩我這些問題,如果回去有看這本書又來找我討論,那是一件好事情,因為雙方有了討論的基礎,就不會浪費我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