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2009年11月3日下午,我的妹妹及寧先生為我第八次回國闖關送行,我們從千葉縣市川市乘地鐵去成田機場。約17:00抵達機場,準備乘18:40出發的全日本航空公司(ANA)航班0921。辦理登機手續時,自動辦理不行,又到ANA櫃檯人工辦理。
在辦理時一位ANA的職員告訴我:「上海方面通知不能讓你回國。他們說,如果你回國,晚上旅館費用要你付,而且還要付兩間的房費。」我妹妹將我的話翻譯給她:「這是我與上海當局的事,到上海讓他們自己對我說,與你們航空公司沒有關係。你們航空公司是否同意我搭乘?」ANA的職員說:「我們同意的,你的證件都齊全。」她辦理了我的登機手續,接著我順利出境,登上NH0921航班回國。
我很清楚,上海當局還沒有愚蠢到向被綁架者開口勒索非法拘禁場地的房費,他們慣用的做法是事後用錢與被害者和解私了。他們如果說這些話,也僅是嚇唬ANA而已。或許,以後他們不承認說過這些話,還會說是ANA自己編造的。
我知道, ANA肯定不敢用上海當局不讓我回國的理由來拒絕我搭乘,因為有兩家在日本經營的外國航空公司已由此違法行為被告上日本法庭正在審判中。ANA是日本企業,在日本本土上是不敢公然觸犯日本法律的。
當日晚上21:10許,飛機抵達浦東機場。停靠後,機艙門一打開,我就被等候已久的一大批員警帶走,前呼後擁,又是拍照,又是攝像,護送到一間貴賓候機室,經過搜身查物品後被確認無攜帶違禁物品,然後一位出入境檢查站的警官告知:「馮先生,這次又不可以入境回國,這是上級領導的決定。」我問他:「你這個上級領導究竟是誰?這樣重大的處罰怎麼可以空口無憑,連一張正式文書都無法出示呢?你們的行為是違法的。」他也無法答復,只是苦笑。
接著,我被四個特警押送下樓,乘上警車,前面一輛警車開路,後面還有一輛警車守護,浩浩蕩蕩駛向上海浦東機場內的賓館。晚上,我與四個特警同宿一室,他們寸步不離,貼身看守。隔壁一室,也有便衣員警駐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