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將整理的重點列印出來,抱著藍雅玲的卷宗走到狐碩的辦公室與狐碩討論。狐碩正埋首於桌上的卷宗,一疊又一疊厚厚的卷宗堆滿偌大的辦公桌,林沖瞄了一眼卷皮,卷宗封面寫著「殺人案」。狐碩左手肘抵著辦公桌,左手掌撐著下巴,低頭專注地看著卷宗,沒有察覺到林沖走進辦公室來。林沖靜靜看了狐碩幾秒鐘,觀察著狐碩,狐碩的眉頭輕輕地皺著,顯然專注地沉陷在自己思考的世界中。林沖望著狐碩,心裡頓時柔軟了起來,他不完全了解狐碩,但是他想待在狐碩的身邊一起分擔他的煩惱。
「狐碩,現在方便跟你討論蘭雅玲的案件嗎?」林沖道。狐碩抬起頭來,看見林沖,眉頭舒展開來,身體往後靠在椅子上,放鬆地道:「可以啊,這個案子也快開庭了,我們來討論一下。」
狐碩道:「你有什麼看法?」林沖將卷宗以及列印出來的A4紙張放在狐碩桌上。林沖道:「葉羅莎在告訴期間只就騷擾的事實提出告訴,而未就蘭雅玲相姦的犯罪事實提告,我們可以主張葉羅莎並未在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而且李星在偵查中證稱,他是利用葉羅莎擔任導遊帶團出國的期間,至蘭雅玲住處同居,每個禮拜與蘭雅玲發生性行為二至三次,但是葉羅莎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期間並無出境紀錄,這樣似乎可以證明葉羅莎在說謊。」
狐碩道:「葉羅莎在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期間既然沒有帶團出國,為何能夠容忍李星一個禮拜跑去蘭雅玲住處二至三次,這一點非常可疑?另外,李星陪著葉羅莎到警察局去報案時,並不知道蘭雅玲的真實姓名,連姓名都不知道,即使發生性行為,應也只是性服務的關係,而不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既然李星只知道蘭雅玲叫『香香』,蘭雅玲不知道李星有太太,應該也是很合理的。但是李星為什麼會經常喝醉酒大哭,並毆打蘭雅玲呢?」狐碩望著桌上的案件概要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