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同。
熟悉的街,陌生的問候。默默地活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挺好的。也許是天生的孤獨感,在這個雨季,看著窗外細雨,竟有種說不出無奈。
一剎那間,我似乎回到小時候,穿著校服,看似荒唐地奔跑在回家路上,躲進騎樓、店家,路邊有賣些章魚燒、十元燒烤,還有蔥油餅。
「林默,好久不見。」一個熟悉的聲音。
「汪享,妳都懷孕了,真的好久沒見。」我記得當初那個成天享要找有錢老公的她,沒想到真的大學畢業兩年後,在櫃檯結識小開,立即閃婚。
之後就沒消息。
「第二胎了。」她說。在去年年初小開繼承家業股份,沒過半月,三天喝酒五日出遊,一出門就不見,她好不容易生下孩子,小開住不到孩子周歲又走了。
她帶著孩子,公公婆婆人都不錯,且對她基本上照顧都無微不至,一直到離婚前,婆婆還求她別走。她知道是因為孩子扶養權,早在婚前就協議,離婚後小孩歸她,孩子費用要按月給十萬。
真正受不了是,結婚紀念日那天約好補拍婚紗,他卻私下毀約,開車到一家旅館,還是他家企業開的。她知道他不能來,約了客戶在那家旅館餐廳簽約,不湊巧保潔阿姨是她的姑姑,姑姑告訴她,她老公在這裡,身旁跟一位美女秘書。
那天客戶晚來,所以見到她和小三對罵,基本上她忘了差不多。
回家時,她有了第一次的放鬆。三年了,二十八歲也不年輕了,何況還有一個孩子。她感到無比的灑脫,她不是少奶奶,是一個婦女,自由的人。
她回想談判那天的事。
那天她穿著一身白色連衣裙,帶著墨鏡走在路上。早上她將孩子送回老家,父母說:「忍一忍就過去了,男人都是這樣,妳一個女的,怎麼可能。」,伴隨著嘲諷,她心已經做了無數次準備。從新婚第一年的他,甚麼都不會,只知道爸媽說的對,要生個孩子,就懷一個,他們嘗試無數次都失敗,好不容易,終於在新婚第一年底懷上了,好開心,全家上下都滿心期待,但是他看著手機,冷冷說一句:「懷上就好。」,當時他們仍是一起睡,後來肚子大了,他便夜宿旅館,實際上是開派對。結果一次外出買菜,被一台賓士撞上,下車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個酒醉未回的老公。
因此她鐵了心,決定把孩子搶到手,包括那間她管理的旅館。
法庭上因為那份契約書,法官將孩子給我,但旅館則是我請律師將這三年來的交易支出,一一詳細說明,證明他是個靠妻靠父母的人渣,所有關於旅館的經營皆是我汪享這女人所維持的,這是我的青春所犯下的錯——妄想。
「林默,我傻嗎?」她眼裡閃動著淚光,整整三年她囚禁在她不該屬於的世界,承受別人所謂的"幸福"。
「妳不是傻,只是妳提早經歷一場夢。一場不屬於妳的夢。」我說完,她低頭思索著。
妄想,不是惡習,而是我們做了一場過於期待的夢,黃粱一夢。
我時常羨慕其他情侶,情人互贈禮品,相互珍惜對方。
而婚姻更像是一個照妖鏡,現出原形。各自忙各自的,她現在的事,讓我想到另一對,搞笑且惋惜的一對,只不過,都沉默在那一個夏夜。
我、汪享、江黎還有蕭然,四位朋友大吵的那一夜。
「蕭然,妳這個綠茶婊,我這麼信任妳,妳竟然跟陳銃上床。」那天江黎喝得很糊塗,指著天空罵,竟然罵出人來了。蕭然衣著清涼,短衫短褲,抹著濃妝,從一輛跑車下來,我們來不及和蕭然問清楚,就看著江黎衝到蕭然面前罵她,破麻、賤人,所有髒字都說在她身上。
蕭然靜靜地盯著喝醉的江黎,拿出菸點燃,在月光和昏暗的燈光下,我看見她身上的傷,整個人因為煙的襯托,更憔悴。
「說完了嗎?江黎,陳銃為了錢,把我出賣給討債集團,全家就剩我一個人在支持,妳說的對,我就是賤,被妳男友唾棄的人。那天我以為是介紹工作,一進門,無數雙手無數相機對著我拍,我被扒的一乾二淨,陳銃嫌我太髒,加上衣服全撕碎,他才將妳的衣服給我換上,江黎、林默還有汪享,此後咱們別再見面,我要走了。」
一剎那,得知真相的我,沉默了。
「林默,蕭然還活著。」我開著車載著汪享,她突然說出那個名字,熟悉又陌生。
來到十字路口,我沉默。
其實都還記得,也從未忘記。我倆相識一笑,多年前的事,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只記得汪享說的那一句:「林默,這名字真好,所有事情都沉默去面對,事情也就變容易了。」
沉默是金,如果當時我們都冷靜些,或許就能回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