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頭
現金流量表在投資理財界算是冷門的議題,並不是說不重要,而是重要但不好懂,懂了也不好解釋;其次,對於學員方面,更是容易一頭霧水,久而久之,就不會成為關注的議題。
學員不想聽,講師沒了利潤就不願意開課,我個人希望多開發一些這方面的教材,也許沒啥利潤,但凡事不要只從利潤出發,讓願意學習到高端知識的朋友,亦能有豐富的參考資料。
文曄發行甲種特別股
一般人大概只看當4%,然後就開始討論了;特別股通常有一些特別規定,建議大家耐著性子看過一遍,以後就很快掃過即可,因為內容重點都差不多。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1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 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50元整。
2.發行條件: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3,500,000股,供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13,500,000 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108,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新股137.11178265股,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及 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
(1)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本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已發行甲種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仍延續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截至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 際發行日數計算。
(2)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率(年率)為4%(五年期IRS利率0.6125%+ 固定加碼利率3.3875%),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五年期IRS利率 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利率重設 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 依英商路透社(Reuter)「PYTWDFIX」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 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股息發放: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由董事會或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 算。
(4)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 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當年度尚有餘額,得優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
(5)本公司對於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或其他必要之考 量,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不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不構成違約 事由。
(6)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 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7)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第(2)~(3)款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8)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 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9)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 甲種特別股股東會及對甲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不利事項之股東 會有表決權。
(10)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1)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12)甲種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該發行期間,除彌補虧損外不得撥充資本。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9,226,784,760元,分為普通股787,678,476股、特別股135,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
文曄缺錢嗎?
依據前述增資計畫是為了償還銀行借款,我們可以到
現金流量表來看看:
參考上圖,紅色框框的營業活動現金流,可以發現這幾年來並沒有創造什麼現金流進來。
接著我們來看融資活動現金流...司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