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善意理解原則」都是採用Gary Gutting在《哲學能做什麼》中提到的概念)在〈
才不友善呢!〉中,我提到了善意理解原則強調的不是對人的善意,而是對於論證理解的善意。除此之外,我們還留了兩個懸而未解的問題:
1. 這樣的善意在公共論辯上是否真的實用?
2. 這樣的「善意」是真的友善嗎?
這篇文章先來探討第一個比較直接的問題:善意理解原則在公共論辯中真的實用嗎?
那個很簡單的前提
我在〈
才不友善呢!〉的結尾提到了,善意理解原則確實實用,但有個前提:
討論參與者要保持理性、並能專注的以推進討論為優先目的。
但有參與過公共討論的人應該都曾經感受到:保持理性不容易、甚至有不少發言者看起來不像真的想要討論。於是問題就大了,因為這個前提其實同時也提醒著我們:善意理解原則並不擅長面對無法保持理性、或是帶有其他目的的討論者。而如果實際上這些人不在少數,那我們在公共討論使用善意理解原則時,可能會不太順利。
善意理解不擅長面對其他目的
善意理解原則之所以不擅長對付這兩個情況,跟他的特性很有關係:他強調的不是對於人的善意,而是對於論證理解的善意;但不巧的是,要想與帶有其他目的、或是無法保持理性的討論者有良好互動,需要的正是對於「對方本身」的善意。
參與討論的目的常不是純粹為了討論
想像一個核能發電的討論中,不少發言者很可能不只是(或根本不是)為了釐清「繼續使用核能發電的優劣是什麼」,而是挾帶著其他目的:
- 沒有確定立場,但因為不喜歡被批判而想辦法堅持到底的路人
- 純粹出聲刷存在感,很希望大家注意到他的發言
- 追求便宜電價,所以亟欲說服別人支持核能發電的巨型工廠大老闆
這背後可能是關於面子問題、或甚至實際利益的考量,而這些考量也都專注在「我要怎麼滿足我的目的」、而不是「誰的論證有道理」。因此如果以專注於論證的態度來面對這些人,而沒有讓他們感受到你有將他們心中的想望考慮進去,那很可能會跟對方不在同一個討論頻率上。
善意理解不擅長處理「非理性」
此外,善意理解也不擅長面對無法保持理性的討論者。不過這裡要注意的是,「非理性」未必是無理取鬧,更可能是他有感受上的需求。
無法保持理性的背後可能——需要傾聽與同理的「雷區」
還記得在〈
太友善了吧!?〉中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小孩的小威嗎?他認為如果由同性伴侶撫養,會對小孩造成很大的困擾。無論是否同意,我們先試著假想一個情境:
小威的單親爸爸在離婚多年後出櫃,而這一直讓小威面對著社會不理解的眼光。
可以想像,社會的壓力可能確實會造成小威的創傷,而他也可能從未真的有機會好好處理這件事。這些未受照顧的感受很可能成為他的「雷區」——不能被輕易提起、談到相關議題時也需要被溫柔的靠近。而這樣的需求,也可能讓他比較難在相關議題保持理性。
討論時無法保持理性,確實會像是固執己見或無理取鬧;但觀察小威的例子,這種非理性其實來自深刻的生命經驗帶給他的需求。這時候小威第一時間需要的不是別人幫他釐清什麼比較有道理,而是傾聽與感受上的同理。而同樣的,這也不只是論證的交流,而是善意理解原則不擅長的、與人本身打交道。
很可能每個人都有
而一般人的雷區,往往比小威的例子更加普遍:向權威提出挑戰的意見、害怕地位被動搖的孤獨者;長期受忽視甚至壓迫的少數意見、心懷不安的既得利益者。無論學生或專業人士、女性或男性、白人或黑人,幾乎每個人都可能因為生命經歷而有自己的雷區。
而無論什麼樣的雷區,也都可能像小威的例子一樣:無論是不是在討論公共議題,只要在提到相關議題時,都需要傾聽與陪伴。
實際上,善意理解原則不夠用
如果討論參與者能保持理性,並能夠以交流、推進討論為優先目的,那善意理解原則蠻夠用的。因為他還是有著對於論證理解的友善,這依然可以讓我們避免誤解或妖魔化對方的論證。
但實際狀況是,公共討論不太能篩選討論者。不太真的會有討論者都以交流優先、又都能保持理性的狀況;人人都有自己的雷區、也都可能更在乎討論本身以外的事才是常態。所以,實際的公共討論中,光是對於論證本身保持善意往往也不太夠用。
都保持善意了還不夠嗎?
公共討論往往是處理與人相關的議題,這讓善意理解原則實際上不太夠用。那問題來了:如果都已經保持善意了,還想怎麼樣?這問題是我們下一篇要來好好討論的。
為了討論這件事,我們也會在下一篇討論還沒處理的「友善」的概念。夠幸運的話,也許我們會發現:其實可能沒這麼糟;想要有好的公共討論,也許不一定只能祈禱參與者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