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是唯一解》誰狠心卡郭台銘、佛光山、張亞中? 始作俑者竟然是這些人…

2021/05/31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5月28日,首批15萬劑莫德納疫苗運抵台灣。(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為了幫國人取得疫苗,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宗教團體佛光山、孫文學校校長張亞中均聲稱已透過管道取得疫苗。不過,由於《藥事法》相關規定,他們都必須提交原廠授權書等文件,才能取得緊急藥證。有心人士藉此進行政治攻訐,指控政府藉故卡關,但真相卻令人吃驚!

不管誰執政,都要依法行政

凡是疫苗輸入國內,都必須遵守《藥事法》相關規定。在一般情況下,須按照《藥事法》第39條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一般藥證;在緊急情況下,須按照《藥事法》第48-2條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緊急藥證。而且不管是在一般還是緊急情況,申請人都必須具備《藥事法》的藥商資格。
為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法規提出8大指引,凡有意自行採購疫苗的藥商,必須提供執行計畫書、數量及計算依據、供貨期程、有效期限、藥品說明書、冷鏈及倉儲設備、原廠授權書、國外上市證明或替代文件等資料。只要資料齊全,指揮中心允諾會加速審理、盡速許可。
道理很簡單,在法律的規範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如衛福部、食藥署、指揮中心,都必須依法行政,相關公務員若未遵守法令擅自讓疫苗違法輸入國內,不只會受到公務員懲戒,亦可能觸犯貪污圖利等罪嫌。
職是之故,有心人士若認為疫苗輸入被不合理卡關,那麼他們口中的兇手,不應該是這些辛苦防疫的公務員,而應該是《藥事法》。

始作俑者竟然是這些人…

事實上,《藥事法》並非一開始就有第48-2條這些規定,是後來才加上去的。2015年12月2日,時任總統馬英九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40921號令」頒布第48-2條,行政院長是毛治國、衛福部長是蔣丙煌,且當時國民黨完全執政,掌握了立法院的絕對多數。
從法條可以清楚看到,國民黨馬英九政府把緊急藥證的同意權歸給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並未開放給地方政府、企業、民間組織,且要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訂出申請條件、審查程序、核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完全就是現在疫苗輸入卡關的主因。
換句話說, 若認為疫苗輸入被不合理卡關,始作俑者就是這群人。
2015年總統馬英九下令通過《藥事法》第48-2條,是導致現在疫苗之亂的始作俑者。(圖片來源:總統府)
如今,國民黨卻指控民進黨政府卡住疫苗,但問題是,政府公務員本來就依法行政,若法規許可,民進黨想卡也無法。更諷刺的是,國民黨若真的認為開放地方政府、企業、宗教組織輸入疫苗很重要,過去這麼長一段時間,竟完全沒有國民黨立委提出修法,全部都只是用嘴巴嚷嚷著要疫苗,但卻完全沒有任何行動。
至於民進黨為何不提修法?因為民進黨的政策就是中央防疫一條鞭,以避免全國分裂各自為政,也為了避免搶奪疫苗而發生內亂,更為了確保輸入疫苗的品質,所以支持由中央統籌規劃。尤其,當看到國民黨連自己都不願主動提出修法時,可見維持現狀才是正確的方向,民進黨當然更不會主動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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