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谷阿莫的故事談著作權

2021/06/26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大家還記得谷阿莫嗎?
曾經紅極一時的「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2015年開始)
在2018年遭地檢署起訴
谷阿莫開庭時辯稱
主要是為教育及評論用途
上傳時, 不知道youtube是否會給獎勵金
有趣的是, 抗辯律師還表示谷阿莫是”詼諧改作”
屬於合理使用
到目前為止應該會覺得谷阿莫沒有犯錯
但對於著作權法熟悉的人應該會看出很多破綻
其一, 谷阿莫自行剪輯影片並加上詼諧旁白
這是觸犯了著作權的重製權與改作權
並且將自行製作的影片放上youtube
這觸犯了公開傳輸權
主張合理使用, 基本上就是表達了”我知道我侵權”的態度
他不是一個權利, 只是一個「阻卻違法」的抗辯
是否成立, 仍看檢察官、法官的態度
其二, 合理使用的構成, 須看四個基準(著作權法第65條):
1. 利用的目的與性質
2. 著作性質
3. 所利用的質量及佔整個著作的比例
4. 利用後對著作市場的影響
這邊就比較是攻防的地方
前述有看到谷阿莫抗辯內容是”教育及評論用途”
但事實上, 如果是放在個人的網誌上
可能還有點機會去主張
但放在Youtube平台上
這就是明顯的睜眼說瞎話
哪個把影片放在youtube上的製作人(俗稱網紅)
不是為了賺點閱率, 分享廣告紅利
這樣去主張是教育用途就有點…把檢察官當山頂洞人了
著作性質也非常難以說服合理使用
因為著作並不是絕版的電影
且已經發行(根本都是院線首輪片)
再加上所用的質量與比例問題
儘管谷阿莫宣稱其影片只擷取了1/10或1/100的時間
但事實上看過影片的會知道
看完谷阿默的影片, 那部電影在演啥大概都知道了
更何況谷阿莫的影片標題就大辣辣地講說
「X分鐘看完XX電影」
阿都已經講看完了, 請問…還有需要去電影院看嗎?
(這段就是在講”質量”的問題)
儘管能相信有部分觀眾仍是會去電影院看全部的影片
但不能排除谷阿莫的影片會造成部分市場的損失
因此, 5個片商控告谷阿莫侵權
根本只是剛好而已
著作權也是同時有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著作人真的不要太輕易地去試法
尤其新創團隊更是要留意各種法律風險
尤其最近流行”讀書給你聽”的商業行為
這與谷阿莫的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嫌
務必留意。
老傑克碎碎念
老傑克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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