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姆斯《四首嚴肅的歌》的第一首,把《傳道書》第三章第十九節改寫如下:「野獸得死,人也得死,兩者命運相同。」就把這當作喬治・瑞特利和菲力斯的墓誌銘吧。——《野獸該死》
*由於推理小說性質,本次將會留意不將結局暴雷出去(貼心Nydia上線中)
在看《野獸該死》之前,我不知道尼可拉斯・布雷克這名偵探小說家,更不知道除了阿嘉莎・克莉絲蒂和柯南道爾以外,有與之相比的作家。相信其他台灣讀者對其陌生程度,應不遜於我。畢竟就華文讀者圈,正式中譯出版,可只是去年年底的事呢!
先大略介紹下故事吧!
我要殺死一個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住哪,不知道他的長相。
但我會找到他,並殺死他。
一名小男孩在去糖果店的路上,被一台轎車從轉彎處撞上。男孩當場死亡,傷心的父親,身為偵探小說家,他決定將他獨自一人的復仇之路撰寫下來。但沒想到他沒殺成功,仇人卻被謀殺了;而這下好了,有了證據的犯罪動機,他成了最大嫌疑人⋯⋯
看完故事梗概後,你大概會跟我一樣未看先猜到最後還是小說家殺了他的仇人。不不不,這可沒那麼簡單。整本書大約介於1/2到3/4間,都是主角的小說紀錄,最後一部分才是大偵探出馬解決案件的時候。說真的,還沒看到這段,我都以為這本書的主角就只是這可憐的父親了。而且當你看完小說家部分紀錄的時候,你絕對會將對他的疑慮,打消得乾乾淨淨。
尼可拉斯的文筆
看完這本推理小說後不久,我就正好閱讀了阿嘉莎的《東方快車謀殺案》,兩者文風差異非常大。相比之下,我甚至比較喜歡尼可拉斯的寫作風格,細密而充滿情緒。在故事的設定上,小說中的小說和小說家創造出的小說家,若是寫得不好,很容易讓角色流於作者的本色出演。但這本書,並沒有。
作者很成功的讓這一個悲傷的作家成為一個獨立且立體的角色,而這個角色是真正有能力寫出作品大賣的那種。而裡面的謀殺進行日記,完全正是一本在故事宇宙中未完成的一部小說。
在時空背景上,甚至如果忽略電報和偵查技術的落後,我相信這則故事搬移到現代也仍然行得通。由這些種種看來,尼可拉斯光他的文筆就夠吸引人了,情節構思再加上去,難怪能成為一個時代的經典。看完後會讓人想去尋找他的其他作品呢!
情節的反轉再反轉再反轉
對我來說,他的故事情節是你會隨著他打消一個人的疑慮又懷疑起另一人的動機,而這種情況在《野獸該死》裡面,來了好幾次。他也沒有營造出人人都有強烈謀殺的動機,甚至讓人會一直鎖定在某些人上面懷疑。這也是這部幾乎讓我一氣呵成閱讀完的原因之一,完全不落俗套。
人類世界中的「野獸」
「野獸」在人類世界是無理的、莽撞的、無同理心的⋯⋯諸多負義詞的集合體,裡面的受害人,抑或說是導火線,正是這樣一般的野獸。在法律實行無法的情況下,是最為令欲除之而後快的,尤其相比逝去的是一位乖巧可愛的小男孩。
世界上有很多很多很多野獸,要不然也不會冒出「禽獸不如」這一個成語了。那麼當野獸罪該萬死,報仇又因種種原因不得其門而入,誰該負責給他處死呢?這是《野獸該死》裡最重要的命題。
仔細深思,私自動手後,身為人類的我們與野獸究竟差在哪?是在那高尚的品格嗎?都是剝奪生命的人吶。
生命的重量
關於野獸該死這本書裡的結局,我不會提。但若你去看完了這部小說,相信作者對上面的問題,做出了屬於他自己的回答。就如同東方快車謀殺案中白羅那退後一步的宣言般,世界上總有灰色地帶,是你我最難以承受的悲劇。
作者:尼可拉斯‧布雷克
出版社:馬可孛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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