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夏天和老公去台北旅行,我們穿過悶濕燠熱的街巷,躲進涼爽的百貨公司。逛著逛著,經過了一間蠻有名的比利時品牌巧克力專賣店,從沒吃過的我停下了腳步,在專櫃前好奇駐足。
「有想吃的就買。」他掃了一眼櫃子裡的巧克力,沒什麼興趣,就退到我身後安靜地用手機看小說。聽見他這麼說,我開心地點點頭,物色起有興趣的巧克力。櫃子裡那些巧克力美得像是藝術品,這時我才後知後覺地看見標價,那價錢,也像是藝術品的價格!在這之前,我吃過最貴的巧克力也不過是金莎巧克力,而我還把金莎當作奢侈品呢!對當時的我來說,眼前的巧克力價格早就突破天際,對我來說有點不可思議。(日後多逛了幾次百貨公司的名貴巧克力就不再對價格大驚小怪了。)
我意思意思地挑了兩塊看起來非常對胃口的巧克力,然後抬眼看見專櫃小姐身後那萬惡的霜淇淋機。大概是我口水流了出來,老公走近問我要不要吃冰淇淋。(不,他只是看穿了妳眼中的渴望。)
「一支冰要兩百塊耶?還是不要吧?」我問了專櫃小姐冰淇淋的價格,轉頭小聲對老公驚呼。
「沒關係,想吃就買來吃,開心比較重要。」他面不改色地說著,我卻像中了樂透頭獎。雖然我不是揮霍的人,對於物質享受也沒那麼要求,但知道他願意為我一擲千金感覺還是蠻開心的。(買個兩百塊冰淇淋而已自動升級成一擲千金的程度會不會太誇張?)後來我們一起選了最甜的口味,兩個人牽著手,他一口、我一口地享受那微苦巧克力冰淇淋融化在嘴裡、甜在心裡的感覺。那真的是我此生吃過最好吃的冰淇淋了,直到現在還是。不是因為那支冰淇淋很貴,而是當下那個情境;情人的言行讓我心情非常美麗。轉眼婚姻生活就要滿十年了,那支冰淇淋一直在我記憶中不曾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