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
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作為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之德國哲學家,其賦予「人」之一個特定的名稱,叫做「親在(Dasein)」,意義即是指人必須不斷地親臨「存在」,同時人意識到「親在」是向死存在,承認並直面死亡,人才能擺脫對死亡之焦慮和生活之瑣碎,唯有這樣,人才能自由地做自己(being itself)。然而更早提出以理性來直面「亦生亦死,生死同程」之說的希臘先哲蘇格拉底(Socrates,469 BC-399BC) ,其詮釋人生是一場大病,而死亡則是痊癒,當靈魂因死亡而離開肉體之牢籠時,人才能真正完善之。觀乎先賢之言,姑不論生死是否一如彼岸之於此岸或泯物我於晝夜流轉之間,死亡皆不外乎是絕塵在深淵的孤獨裡 !
「夫生死,生有情有受,死無為無形,生死自古以「道」存,生死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生死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此為東方老莊之生死哲學論述,以「道」之無始無終寓萬物之生死方圓,乃是因應自然之順化而死生自滅。同時,「道」之廣越義和內涵義即在於其「無所不處」之普遍性,強調萬物通而為一,物我相依之共生共滅,無所異分與天地大化合流之。而生死乃命也,是自然萬物永恆之規律,生死一如夜旦之常,以此賦予生死之自主性有了普遍之意義,亦說明物物以平等之獨立性和諧共存,唯有「物我相泯」之生命精神的普遍性才能使各生命體彼此關照,互成一體,臻於物我兩相忘之「外生死」最高哲理境界。觀乎東方哲學之生死議題,具有一種虛靜觀照之感,坐忘生死,溶物我於天地之大爐,既委清塵又能望忽宇宙萬物之大觀 !
嘗試言之東西方哲理有關「生死」之詮釋,是知生死問題從來是人之最悲大、難解之議題,人之以生、以死終究難免揮涕、極悲於永幽斷格之路,是以悅生惡死是常情,唯有人對「生、死」之有待,關照人的生命存有,領悟生命之價值,才能善吾生者,進而用之體會人之「親在」既是一個主體存有,如能達觀看待「善死」,以一種「先設概念」之蘊涵,將死亡看作是客體,「主、客」二元和諧之存與「生、死」共相依,既能建設「親在」生命之自主性,亦可將「死亡」善看是一種自然之現存狀態,了解「死亡」是一種處於身體之外又可呈現在眼前、是可被觀察之客觀現象,唯有如此,方能在操煩「生死」之際習得知命安命,亦能解緩人對死亡之不可逆性與恐懼不安之感,此即是莊子所謂「安時而處順,哀樂而不能入也」之生死懸解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