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指期為例,指數水準為12500點,1點200元,合約價值等於250萬,此時交易一口台指期僅需要支出16.7萬的保證金,這個數字:250/16.7約等於15,就是槓桿倍數,相當於交易人拿1元本金,操作15元價值的商品。如果指數漲跌1%,就相當於漲跌125點,損益的金額則是2.5萬,該數字與16.7萬保證金相比,可知盈虧損益的比例也一起放大15倍,這是槓桿的第一個性質,接者再看兩個案例。
案例1:現貨股價10元,今天上漲10%、後天下跌10%,最後股價為9.9元;2倍正向ETF,淨值10元,今天上漲10%、後天下跌10%,最後淨值為9.6元。(計算公式:10*(1+2*10%)*(1-2*10%)=9.6)
案例2:現貨股價10元,今天下跌10%、後天上漲10%,最後股價為9.9元;2倍正向ETF,淨值10元,今天下跌10%、後天上漲10%,最後淨值為9.6元。(計算公式:10*(1-2*10%)*(1+2*10%)=9.6)
所以簡單歸納可知,當槓桿倍數由3倍、4倍…,陸續放大,到了10倍這個數字,在漲、跌10%這個幅度下,您會破產輸光,由下表數據,可感受到倍數的平方受損威力,以及槓桿越大越不易長期持有,還有最重要的第三點:短期波動太劇烈,即使長期方向看對,高槓桿卻讓你先出場。